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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争设“双GP”: 激烈竞争中的联合出击

2017-03-18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赵娜

3月10日,新龙脉控股集团与民生证券宣布联合发起规模为5亿元的合作基金,专注于新兴产业的PreIPO阶段企业投资。

新龙脉控股创始合伙人、新龙脉资本管理合伙人王雨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上述合作基金的共设四个投委会席位,分别为:民生证券董事长(原证监会创业板主任)冯鹤年、民生通海总裁郝群、新龙脉控股董事长曲敬东、新龙脉资本管理合伙人王雨荍。合作双方各有两票投票权,三票通过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投资。

这是新龙脉集团旗下是唯一一个与合作方共同做投资决策的基金。在早前参与的泛双GP基金中,通常由新龙脉在GP层面的持股比例会超过80%,以保证在基金管理中的主导权;即使是单一LP型的基金管理中,出资方在GP层面也不拥有投票权。

同期,红杉资本中国基金与华人文化控股集团宣布,联合发起的“健盛体育专项基金”正式成立。该基金将在体育产业链的多个关键环节进行深度布局一期基金已募集完成。

早前的2016年6月,光大控股与IDG资本宣布合作设立200亿元产业并购基金,双方合作方式为光大控股下属机构——上海光控浦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IDG资本附属机构——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担任基金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

“产业集团、上市企业、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双GP的要求主要来自这些方向。也有一些国有企业内部会有规定,要求必须控股,持股比例在51%之上。 ”远毅资本合伙人杨瑞荣介绍。

联合出击

中国的股权投资市场正处在资金不断涌入、优质项目估值上涨等多方面的挑战。有时对于投资机构来说,“都不知道自己的竞争对手是谁,碰到的很多基金之前都没有听说过”。

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投资机构与产业资本之间、投资机构之间的优势互补,成为投资方进击股权投资市场的路径选择之一。

一家PE机构代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们基本都是和国内一线的美元基金一起竞争项目,这种合作主要是为了撬动双方的项目源和合作网络。”

2016年出现的双GP基金,更多的是在上市公司与投资机构合作成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中出现:上市公司通过与外部合作的方式,与有募资需求的专业投资团队达成合作;上市公司在适当的时间节点收购所参与基金的被投项目,也是这些项目投资的预期退出方式之一。

可以作为案例参考的如,2017年2月,立思辰发布公告称,与北京金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新航道(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公司与金古投资拟共同指定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立思辰金古国际教育产业投资基金”。

根据公告内容,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是金古投资以及立思辰指定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共同担任,其中金古投资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投资的项目若未来选择被上市公司并购作为退出渠道,则基金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入立思辰。

除上述投资机构之间的合作和投资机构与产业资本的合作外,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和市场化投资机构的合作,以及大型国企与投资机构的合作中,会出现“双GP”的现象,这类基金采用“双GP”机制主要是出自合规层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