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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业投资新政出台:挤压产能泡沫,遏制盲目投资

2018-12-19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左茂轩,杜巧梅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是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管理的重大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汽车投资项目从核准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同时,还进一步明确备案管理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其中,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新《规定》强调将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往的管理办法很大程度留有计划经济年代的痕迹,企业准入非常困难,但准入后监管得很差。新的投资管理规定具有破冰的意义。希望有了这个开头,会带来中国汽车产业管理办法的进一步改革。”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项目专家组组长、中国新能源汽车知名专家王秉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从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建厂,到提高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生产门槛、防止资本盲目进入,对于新建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的准入规定,发改委做出了巨大的政策改变。

2015年6月,发改委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进行规范管理,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纯电动乘用车科研生产。

然而,短时间内,中国汽车行业涌现上百家新创造车企业,水平良莠不齐,在全国各地建设工厂,新能源汽车产能严重过剩。同时,资本市场对新能源汽车表现出极大热情,盲目进入造车领域,导致资本泛滥。种种现象,偏离了上述政策的初衷。

于是,从2017年6月至今,发改委暂停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审批发放。而随着《规定》的出台,新建纯电动汽车生产资质审批,也即将重启。

优化产能结构

实际上,《规定》的出台,已经酝酿许久。

今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便向全国各地方政府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阶段早在8月4日结束,但《规定》迟迟未能正式出台。

12月6日,工信部公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之时,便有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是在为《规定》的出台做铺垫准备。

“工信部和发改委的文件应该连起来看,两个文件的协同性非常强,他们应该是国家部署的协同系统化的对汽车行业的改革体系。”12月18日,有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根据规定,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的产品生产与销售,需要通过两重审批。在部门分工上,发改委主要负责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信部负责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督管理。

“对新建纯电动生产企业而言,新《规定》有三点主要变化。第一是从核准改为备案;第二是从生产为核心到以销售为核心,原来是对建工厂进行验收,现在是以三万辆销量作为核心考核点;第三,从行政审批为导向到以市场为导向,提高了造车新势力的门槛,有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12月18日,有汽车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随着新《办法》和新《规定》的先后出台,新能源汽车产能将得到更有效的管控。

《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中明确鼓励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之间开展研发和产能合作,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委托加工生产。这意味着,工信部第一次正式明确了汽车“代工”生产的地位。

而在《规定》中要求,设计研发企业、境外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为主要法人股东的新建纯电动车生产企业,研发且拥有知识产权的纯电动汽车产品,需在上两个年度累计境内外市场销售并登记注册的数量大于3万辆纯电动乘用车或3000辆纯电动商用车,或上两个年度纯电动汽车产品累计销售额大于30亿元。

“原来代工是灰色地带,允许代工了才有了三万辆的认定。比如,一家造车新势力找到一家传统车企代工,虽然需要标明是由传统车企生产,但卖出三万辆认定的主体是造车新势力。”12月18日,一位造车新势力CEO告诉记者。

也就是说,两项政策的先后出台,为造车新势力提供了一种进入市场的新方式。先通过与传统车企代工生产的方式,达到3万台销量的要求之后备案,然后新建投资项目。

事实上,代工的模式已经被造车新势力广泛采纳。目前,由江淮代工的蔚来汽车ES8已经交付近万台;小鹏汽车由海马汽车代工的G3将于12月12日正式上市;由东南汽车代工的电咖汽车和由一汽代工的新特,旗下的首款车型均已量产;奇点汽车也宣布将在北汽新能源的工厂生产。

“对造车新势力的要求提高了,也利于优胜劣汰。建厂和卖三万台相比,卖三万台还比较困难的。真正能卖出来的,是有市场的,有生命力的,都不用去申请了,备案就给你资质了。但是原来是靠忽悠政府投资、靠关系、靠霸占资源赚钱,就彻底断了这个后路。”上述新势力企业CEO表示。

加速资质贬值

从核准到备案,放开了企业准入但提高了门槛,注重强调事中事后的监管,将有利于劣质汽车的退出和优秀企业的进入。

“工信部提出了退出机制,达不到标准就要清退。而发改委这边又在放开准入。相当于说,清退、流走、淘汰掉一部分之后,就打开了准入。”12月18日,有汽车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11月7日,工信部发布了第1批《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公告,华晨汽车、长安标致雪铁龙、万向电动汽车等27家企业上榜。对于被特别公示的企业,工信部将暂停受理其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申请移出特别公示的企业,需通过39号令《准入审查要求》的考核。

“长期不生产的企业甚至可以通过卖资质获利,产品销售后是否达到法规标准甚少监督,即使发现违规所受惩罚微不足道,违规成本低,这些对整个产业的进步及保护消费者利益都是不利的。”王秉刚表示。

在此之前,由于资质申请暂停,造车新势力又急于抢占时间窗口,除了代工之外,他们还通过收购获取资质,但这需要付出巨大代价——收购所需金额极高。

今年9月,拜腾以8.5亿购得一汽华利的“一纸资质”。

就在12月17日晚间,力帆股份(601777)发布公告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价人民币6.5亿元将持有的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100%转让给重庆新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重庆新帆的实际控制方为造车新势力车和家。

“我估计,车和家在谈的时候也不知道新政会这么快出来。但是,以后可能就没有人购买资质了,而且现在有的资质也越来越不值钱。行业加快淘汰,本身没有量的资质也会加快出清。”12月18日,有汽车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政策加速资质贬值应该是大概率事件,但对于现在通过代工的造车新势力来说,将带来巨大的利好。

“我们明年的订单都已经有四万台了,三万台是容易完成的。我们已经率先交付,渠道也都建完了,明年获得资质的信心很大。”12月18日,新特汽车CEO先越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平衡各地产能

近年来,为了吸引投资,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项目抱有极大的热情。

“在一些地方政府支持下,开始融资、批给土地,到处挖人、购买设备。这种乱象违背了产业发展的规律,如果不紧急叫停,后果难以设想。”王秉刚表示。

在他看来,新《规定》并不意味着对汽车的投资项目已经完全放开,历史的经验是“一放就乱”。

“从具体国情出发,必须对投资项目给出必要的条件约束,防止大量低水平盲目投资潮的出现,造成不必要巨大经济损失。”王秉刚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除了对投资主体、技术水平提出要求之外,也明确了项目所在区域的要求。投资项目的备案和监管,将从中央下发到地方。

“投资管理权限下放到地方,但并非简单的权力下放,而是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这是很好的责权利的统一的模式,这样有效地制衡了地方政府的投资的冲动,加强监管。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则要求省级政府有相应的资格,要做好工作,权力责任相一致是应对投资的热潮,是合理的控制。”12月18日,中国乘用车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对记者表示。

整体来看,产能总量将得到控制。此前,发改委通过审批立项的纯电动乘用车整车投资项目已经有16个,但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最多的浙江省有长江、合众和万向三家企业,知豆在浙江也有生产基地。

按照新政规定,现有新建独立同产品类别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也就是说,在本身现有的产能已经完全建成并使用的情况下,新的企业才能够获批新的资质。目前,新创企业扎堆在江苏浙江等地建厂,造成当地产能严重过剩。

“政策的思路是先把现有产能盘活,盘活以后再新批,并照顾到西部。西部可能配套不集中,所以大家全跑到东部去,但西部也有发展新兴产业的需求。投资管理是一个国家的行为,地区差异很大,失衡就会出问题。”12月18日,有汽车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编辑: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