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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就业,需多关注城镇平稳吸收乡村就业人员 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模式应该是实体经济为主

2018-12-07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欧阳觅剑

12月5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当天,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例行政策吹风会上介绍了相关情况。

《意见》中的一条涉及“裁员”的政策受到广泛关注。这项政策提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同时,张义珍指出,目前整体就业局势稳定。与此同时,个别地区、个别企业还面临着一些新挑战。数据显示,目前就业形势良好,今年1-10月新增就业累计达到120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人,提前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制定的1100万目标;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同比持平;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降至近年来低位。另外,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数据显示,三季度人力资源市场的求人倍率保持在1.25,环比和同比均有所上升。这说明招聘岗位数量大于求职人数。

近期有不少跨国公司宣布了裁员计划,例如,通用汽车计划在全球裁员15%,约1.5万人。这些或真或假的裁员消息使很多人也开始担忧国内的就业形势。但多方面的数据表明,我国就业形势基本上没有“近忧”,“失业潮”距离我们还远。

上述那条政策只是《意见》提出的一揽子稳就业方案中的一部分。《意见》要求,通过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这包括了稳定现有就业、创造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其中很多工作都属于具有长期性的制度建设。

我国就业形势长期维持基本稳定,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经济增长较快,可以创造很多新增就业。这些年GDP增速逐渐放缓,但现在仍然维持在6.5%上下,这在全球范围属于非常高的水平。相应地,这些年城镇就业岗位的增量每年都有约1000万,虽然较高峰时期(超过1200万)有所减少,但吸纳新增就业的能力仍然很强。其二,在城乡二元结构下,乡村就业人员向城镇转移,在城镇就业市场需求扩大的时候,转移的规模就增长;在城镇就业市场需求增长放缓时,转移的速度就下降。农村就像一个劳动力的“蓄水池”,调节着就业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也使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都维持在较低水平。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时,7000多万农民工返乡,暂时缓解了城镇的就业压力,当2009年经济形势稳定下来,他们又进城务工。前几年经济增长逐渐减速,农民工总量的增长率也逐渐下降;去年经济形势有所好转,农民工总量的增长率也小幅上升。

因为就业市场的这个特征,短期性的就业指标如失业率、城镇新增就业都能表现得比较好。对于稳就业工作,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城镇如何平稳地吸收乡村就业人员。2017年农民工总量为2.9亿人,他们中的一部分需要转化为城镇居民;乡村就业人员约为3.5亿人,他们中的一部分需要转化为城镇就业。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需要努力提升技能以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但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就成为了一个基本国情,需要就业模式、经济模式去适应。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如果模式转换不能与这种状况相容,那经济和社会发展就会缺乏持续动力。这是我们需要注意到的稳就业工作的“远虑”。考虑到广大农民工的普遍特点,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模式应该是实体经济为主,传统的制造业、服务业占有相当比例。(编辑祝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