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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三部门“三定”方案公开 计划生育相关司全部撤销

2018-09-12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佳昕

9月10-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相继公开。

根据规定,国家卫健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机关行政编制525名;国家药监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机关行政编制216名;国家医保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副部级,机关行政编制80名。

至此,医药卫生领域三部门的分工职能已全部明确。其中,国家卫健委负责深化医改、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等;国家药监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注册、质量、上市后风险管理等;国家医保局则负责“三保合一”、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及收费、招标采购政策等。

计划生育相关司撤销

根据最新公布的规定,国家卫健委设内设机构21个,包括人事司、体制改革司、医政医管局、老龄健康司、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宣传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保健局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其最大的变化在于,原内设机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三个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内设机构,已全部被撤销,转而变成新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此外,老龄健康司也为新设立的内设机构之一。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表示,卫健委的机构设置,是随着人口变化而做出的调整。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汶蓉也向记者表达了相似的看法。她告诉记者,这种变化,是针对我国人口发展、结构变化、社会问题的不同而做出的调整。

“中国已进入少子化、低生育率的文化之中。目前我们需要应对的是少子化、老龄化。”刘汶蓉说。

根据各地统计局公布的常住人口出生率、出生人口等数据,生育意愿呈疲软状态。包括山东、河南等人口大省在内的部分省份,2017年的人口出生率已经出现了下降。2018年上半年多地出生人口下降。以江苏为例,其上半年共出生38.3万个婴儿,比去年同期减少12.8%。

新设立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其主要职能为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刘汶蓉表示,人口监测针对的是人口结构、年龄结构等,这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极为重要;另外,家庭发展也拥有重要地位,如何支持一个家庭过上好的能够养老养小的生活,也是设立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的背后意图。

而人口老龄化方面,国际上通常把60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达到10%,或者65岁及以上达到7%,作为该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门槛。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090万人,占总人口的17.3%,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831万人,占总人口的11.4%。老龄化社会已成为我国所必须面临的问题。

因此,成立老龄健康司。根据规定,其职能为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未来针对人口问题的三大方向,即为人口监测、家庭发展、人口老龄化。”刘汶蓉说。

“超级医保局”诞生

国家医保局作为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新组建部门,其制度设计备受社会关注。蔡江南表示,医保局的职责分工比较清晰,但同时也肩负着非常巨大且重大的任务。

根据最新公布的“三定”方案,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咨询师王宏志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三保合一”,把此前分散的医保资金集中管理,将对医疗行为产生更大的影响。

“目前我国医保支付占总体费用的比例约在一半,若再割裂成三部分,被寄予厚望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院行为的影响将非常有限。把资金整合后,从效率和公平性角度来讲,都有好处,不能因医保不同而出现待遇差别。”王宏志说。

此外,医保局还承担着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任务。

按照规划,医保局共设七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待遇保障司、医药服务管理司、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基金监管司和机关党委(人事司)。涉及“三医联动”改革的两个重头内设机构为医药服务管理司、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

其中,医药服务管理司的职责为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而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的职责为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可以明显看出,国家医保局集中了此前分散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的定价、支付和采购等职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认为,只要机构整合得当、职权设置合理,此次改革有望一举解决此前职能重叠、职权分散导致的“政出多门、相互扯皮”问题,大大提高行政效力,最大程度发挥社会医保的战略性购买职能,实现合理使用基金、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的改革目标。

事实上,近期,国家医保局针对药品采购、抗癌药纳入医保方面,动作不断。今年8月,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调研上海时指出,要通过带量采购推动药品价格下降;为进一步降低药价,国家医保局正推进在国家层面进行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涉及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在内的11个城市。而针对社会密集关注的抗癌药,医保局也正在开展独家抗癌药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专项谈判,共涉及18种抗癌药,谈判结果将于9月底明确。

王宏志指出,在药品采购方面,除了注重量价关系外,让医院有议价动力也十分重要;同时,应推进医药采购信息化,目前多地的信息化,仅仅是以电子政务的形式,并从监管的角度出发,仅涉及采购的一部分环节,没有对全环节实行电子化。

“可以把采购的信息系统,建成第三方或社会化的形式,可能会对行业更有利,真正做到优化流通渠道结构和交易模式。”王宏志建议。

(编辑:陈洁,如有建议意见请联系:wangjx@21jingji.com,chenjie@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