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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家保险公司问题产品被通报 “网红”产品同质化、仿品“不走心”

2019-01-11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致鸿

2019年1月10日,银保监会通报了2018年5月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和近期监管备案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其中,招商仁和、弘康人寿、吉祥人寿、中意人寿、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谐健康、天安人寿、平安健康、信美相互、友邦保险、华夏人寿、吉祥人寿、阳光人寿、海保人寿、工银安盛、瑞泰人寿、光大永明、国富人寿、上海人寿、昆仑健康、君龙人寿、华贵人寿、前海人寿、泰康人寿24家保险公司上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了银保监会的通报,在产品专项核查清理中,个别公司存在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产品开发设计和销售宣传“两张皮”,以及条款设计表述不利于消费者理解等主要问题;在近期产品备案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开发报备不合规、不合理和产品条款设计不合规、不公平,以及费率厘定、精算假设不合规、不科学。

新老问题交织

具体拆解来看,保险产品新老问题交织。以长险短做为例,此前一些公司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形态都是快速返还型产品,首年即给付生存金,虽然短期规模上得快,但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

此次通报显示,天安人寿某年金保险产品生存保险金给付不符合监管要求,存在长险短做风险;泰康人寿某终身寿险产品前5年退保率假设超过6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发现,一些产品开发报备明显不合规、不合理。例如,阳光人寿报送备案的某养老年金险保险(万能型)最低保证利率为3.5%,突破备案产品监管规定上限,这意味着其将审批类产品作为备案产品报送。海保人寿某定期寿险产品包含意外伤残可选责任,这意味着其责任设计不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工银安盛、瑞泰人寿等公司报备的部分产品严重同质化;光大永明某年金险产品既无保障功能也无储蓄功能;国富人寿某医疗保险产品设计为账户管理式,无风险保额,这些都说明个别产品存在设计雷同或不具备保险属性。此外,上海人寿、昆仑健康个别产品无法律责任人或总精算师签字;君龙人寿某分红保险产品未在费改信息表中提供核心偿付能力数据。

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如果一家保险公司某款产品走红,其他公司可能立即跟进,稍作修改即可问世,条款修修改改很难说“走了多少心”,同类产品如雨后春笋。各公司学习同业,借鉴开发更好的产品原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只是玩一些文字游戏,增减一些可有可无的内容,而服务能力又跟不上,导致投诉、纠纷不断,对自身和行业形象有害无利。

为此,银保监会强调,各公司在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规定,认真对照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切实履行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对通报的问题,各公司要引以为戒,加大产品管理力度,提高产品管理能力,强化内控管理流程,规范销售宣传行为,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做好产品开发设计和经营管理工作。

监管定期通报

事实上,“产品开发和销售管理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是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之一。”北京工商大学保险专业副主任宋占军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结合保险业正在进行的“开门红”来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监管部门2018年5月开始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公布结果的时间与各公司的“开门红”重叠,虽然在时间点上具有偶然性,但可以反映出监管部门严监管的导向将持续,这有利于行业的进一步规范。这不会对行业“开门红”以及2019年的保费收入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宋占军也指出,原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监管要求和引导行业调整完善。银保监会此次通报,进一步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产品开发与销售管理的“严监管”要求,且通过典型案例通报的方式创新了监管的手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

分渠道看,朱俊生认为,“行业要坚持继续转型,提升个险渠道产品的保障程度,彰显长期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提高代理人人均产能与销售效率,规范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银保渠道要推动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业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促进银保模式的升级,继续向期交、保障性业务转型,增加新单业务价值。”

为此,宋占军建议,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的核查力度,探索保险科技在产品审批备案方面的应用,同时定期对产品开发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据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对各公司报备产品进行严格核查,定期通报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产品开发设计偏离保险本源,报备产品违反有关监管规定,以及仍涉及负面清单或问题通报中列明的不合理、不规范情形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编辑:马春园,邮箱:macy@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