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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刺激应服务于长期性的结构调整目标

2019-01-17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徐林

中美绿色基金董事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原司长徐林

关于2019年的情况,我同意一些分析的论断,至少上半年不会太好,经济下行的趋势到2019年上半年还会继续延续。2019年上半年还有一个不确定因素,就是2018年抢出口之后产生的出口收缩效应如果在2019年上半年表现出来,会对宏观形势构成很大的冲击因素。所以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说,2019年一季度应该有一些短期政策应对。我认为2019年上半年采取必要的财政刺激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特别是在目前国内高杠杆率持续,国际上美联储货币收缩趋紧大背景下,国内货币政策面临的约束相对较多,应该充分发挥财政刺激作用,以有效应对短期宏观经济波动。

但是,足够的财政支出刺激,应该要更好服务于一些长期性的结构调整目标。目前这一点还需要改善,刺激性财政支出,往往习惯于用于扩大基础设施投资,但问题是新的基建投资的投资效益已经越来越不如以前了。主要问题是新投的很多基础设施项目,不太能够像过去那样产生足够直接的经济收益,并形成必要的现金流用于还债。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一些新的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并没有足够多的车通行,因而鲜有收益。所以像这样的一些投资,虽然可以产生短期支出效应,但我觉得从长远看实际意义不大,可能对当期稳定需求有作用,但是对未来持续增长产生的结构性改善作用并不大。我觉得政府的投资支出还有更好的投资选项,在城市化领域还有其他更好的投资机会。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城市化率虽然接近60%,可是其中2.7亿左右的跨地区就业农民工,还有城市间流动就业的城镇就业人口,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在就业城市落户。如果能够让他们根据自己意愿在就业所在地的城市落户,解决落户后的保障房、教育医疗和社保支出,这些支出所产生的结构性改善影响,对形成持续稳定的消费需求支撑经济增长,将会是很有好处的。

如此大规模没有稳定城市身份的流动就业大军,如果他们面临的社会问题得到解决,有利于社会结构的改善和稳定,并产生稳定国内需求的经济效果。从社会效果看,他们对当地经济和税收的贡献与有户籍的本地人完全一样,甚至比他们中间部分人贡献还更多,不解决他们的社会待遇问题也是不公平的。

目前的现实是,一些超大城市为了控制城市规模,不仅不张开怀抱接纳以上群体,还在往外赶人,这相应抹杀了超大城市规模经济内生的就业和增长机会,因为城市越大创业就业机会越多,特别是服务业的就业机会。我们在推进新型城市化时,曾试图把建设用地指标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与各地接纳农民工落户指标挂钩,以提供必要的激励和补偿机制。但是这两个挂钩机制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很好地实现,这两个挂钩没有被很好地落实。总的来看,2019年即便要搞财政刺激,也要很好地研究并优化一下政府刺激性支出的结构,使得政府支出能够更多用于真正产生对经济长期增长有结构性改善意义的一些事情,而不是形成用于简单扩大基础设施投资支出的路径依赖。

(本文为作者在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博智宏观论坛上的发言,本期会议主题为“2019年经济形势分析”。文章经作者审定)(编辑祝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