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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出清和存量优化是 下一步P2P监管的两大重点

2019-01-23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东宾

日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本文以下称“意见”)。可以看出,“严监管”仍然是主基调。《意见》要求,坚持以机构退出为总体要求和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继续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同时,《意见》还根据风险状态对机构进行了分类,并制定工作目标和分类处置指引。

经过两年多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和专项排查,以及2018年7、8月份的P2P“爆雷潮”,各地互金机构的底数和状况基本摸清。这次《意见》中的分类处置将机构分为已出险机构(包括已立案机构、未立案机构及主动公告退出的机构)和未出险机构(包括僵尸类机构、规模较小机构、规模较大机构)两大类,其中,未出险的规模较大机构又分为高风险机构和正常机构。全部机构中,除了正常合规机构,其余机构的基本处置原则是有序推进市场出清,“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因而,“风险处置”和“合规监管”成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两大任务。

“中央规则,地方实施”的基本思路下,地方政府仍是监管责任主体。中央层面一方面通过规则制定,部署安排专项整治的进度、目标和处置指引,并综合反馈信息建立合规监管框架,为互联网金融合规监管提供规则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打击网络借贷“老赖”和征信“黑名单” 等方式,保护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信用环境。地方层面,去年以来,地方金融办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改革纷纷落地,并且在专项整治进程中,人员队伍得到初步锻炼,对机构性质特征、风险类型及处置有了基本的认知和把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一支新型地方金融监管力量雏形初现。

然而,专业力量不足仍然是地方金融监管的基本状况。地方实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除了要充实自身力量,更要善于借助第三方力量,还要根据区域实际创新监管思维,同步推进监管与发展。从互联网金融较为发达的地区来看,地方金融监管主要从四个方面充分借力。一是运用互联网思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建立大数据风险预警监测平台,如北京的“冒烟指数”、深圳的“海豚指数”等。二是推进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为今后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评估等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三是通过协会,强化行业自我约束。四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发动群众线下监督,提供线索,如北京的“首都金融安全卫士APP”。总而言之,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扩大信息源、数据源,是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提升监管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方式。

“存量优化”是今后P2P监管要同步考虑的重点问题。《意见》中提出,对于正常运营机构,既要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业务,不留风险隐患,同时要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旨在通过引导机构转型使互联网金融能够“落地”,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小微主体和“双创”,使之回归“普惠金融”的创新本源。只有积极探索和引导存量优化,才能为“合规监管”找到疏导出口,实现“监管中服务,服务中监管”,统筹金融创新和监管,这也是不合规机构“市场出清”后互联网金融行业良性发展的关键所在。

进一步而言,“市场出清”是当前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阶段性任务,也是“存量优化”的基本前提。通过“市场出清”举措,将“劣币”清出市场,建立严格的合规监管框架,“存量优化”才能更好地实施。地方金融办在这项重要的监管实践探索进程中,既要提高风险处置能力,也要进一步建立合规监管体系和平台,同时要积极向实体经济小微主体、普惠金融领域疏导,疏堵结合,监管与优化统筹推进。这也是提升地方金融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核心所在。(编辑欧阳觅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