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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丨建立一个公正与法治的互联网市场

2019-01-24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日前,有文章质疑百度搜索结果一半以上会指向百度自家产品,尤其是百家号,而百家号充斥着大量营销和质量低劣的内容,也导致百度搜索结果的内容质量大幅下滑。

对此,百度回应称,目前百度搜索结果中,百家号内容全站占比小于10%。但是,网民并不接受这个说法,因为虽然百家号内容占搜索结果只有10%,但几乎占据了搜索首页的大部分内容。垄断搜索市场的百度此前曾经遭遇过多次舆论质疑,包括虚假广告等。

中国互联网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在已经逐步形成了几大寡头性企业,拥有各自的互联网平台。然后依靠自己巨大的流量资源以及高额收益不断扩张,投资或收购更多企业,进而各自成系,强化自己的垄断地位以及扩展商业版图。

由于最初互联网是新经济的核心内容,在监管方面,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都会给予互联网企业较为宽松的政策,鼓励他们创新。不过,美国原本就具有非常完善的市场规则与法律体系,因此,互联网企业必须遵守这些市场基本规则。不同的是,在一段时期内,中国缺乏健全的市场法律体系与监管文化,这就造成了互联网企业受到宽松的政策环境与自由放纵的市场环境双重“呵护”,依靠中国的市场规模优势,迅速成为巨无霸。

当这些企业成为巨无霸式企业后,就拥有了某些权力资源来维护企业与行业的“市场自由”,尤其是在监管方面。逐步形成了所谓的“公司霸权”,以垄断的超越监管的面目出现在市场之中。在同一过程中,由于舆论场与话语平台转移到了互联网,这些企业本身掌握着互联网平台,因此,他们能够巧妙地去引导舆论以及平息不满。形成了缺乏来自上层的监管以及下层的舆论监督的环境。

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作为最先进的技术与经济代表,在中国却出现了比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低俗娱乐,里面充斥着欺诈、水军等行为。自媒体以文章的形式大规模发表软文(广告),一些网站实行竞价排名,这也是搜索网站首页经常出现假冒网站与欺诈广告的主要原因,各种应用大量地搜集用户隐私和数据,等等。这些在网络上经常发生着,却得不到有效治理。更意外的是,中国反垄断法出台10年有余,但很多互联网并购案都没有进行申报,也没有有效的监管后果。

互联网经济出现于中国经济转型之前,的确也提高了市场的一部分效率,尤其是在商业领域促进了竞争。但是,互联网的垄断现象对中国经济的伤害却被长期忽略,因为我们一直认为互联网经济出现了可以与美国对标的大型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骄傲。

我们必须认清一些互联网平台主要从事的是低附加值的服务,因为平台需要规模优势,最为庞大的中低收入群体以及他们的日常消费成为平台的目标。因此,平台企业才会以免费或补贴扩张,吸引普通人成为用户。这些包含了网约车、共享单车、外卖、电商等服务内容。

但是,随着互联网平台补贴结束转向盈利阶段,以及获客成本越来越高,他们必然要求上下游承担更高的成本,以前的廉价服务不再廉价,对低附加值服务业而言变成“为平台打工”。

中国正在转向有规则的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希望通过优胜劣汰实现高质量发展。但是,中国城市居民的日常消费大部分已经转移到网络。而网络的监管则仍需加强。如果仅仅治理线下市场,无法实现市场规则的重建和权威。因此,线上的种种问题也应该被重点治理。比如消费者保护、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产品质量、滥用垄断地位等,都应该得到有效治理。

必须尽快完善立法以及填补制度漏洞,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与法治的互联网市场,使寡头企业不能侵犯上游企业与下游用户的利益,以促进中国经济转型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