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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快评: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为期,重在市场化方向

2019-11-12 19:39:33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梁军

新一轮国企改革,如果从20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算起,一晃6年过去了。期间,从央企“四项改革”到“十项改革”,从“1+N”顶层设计到各部委、各省市改革文件出台,从“双百行动”到上海、深圳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看似稳妥有序,实则透露出谨慎有余、创新不足的味道。本次会议提出“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是在催促该改的要尽快推进,不能再贻误战机。由此,国资系统必须提升改革的紧迫感。 

十九届四中全会刚刚结束,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理应包含国资监管运营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命题。国资国企市场化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某种程度上说,国资国企越是市场化,就越能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因此,刘鹤副总理明确要求,要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完全切中主题。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最能有效发挥国资国企市场化机制的改革手段,且在以往的试点中呈现了许多成功范例,应成为未来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行动内容。聚焦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对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效。

 在国企改革历史中,曾有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90年代末期主持的三年脱困行动,这一次应算三年攻坚。中央层面一旦以“三年”来制定某项行动计划,都将会成为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的重大工程,意义非凡,值得期待。国资系统不应再有任何的犹疑心态和观望表现。 

更为重要的是,国资国企要向完全市场化方向发展,就需要建立一套符合市场竞争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国资国企与非国有资本企业都面对同样的市场竞争,相同的市场竞争规则、竞争导向,只有通过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由此真正做强国资国企,才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实现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梁军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