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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2019-11-09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国先后进行了7次集中的行政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推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一次把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之一, 并把政府治理体系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党的领导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一起部署安排,优化国务院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了职责关系。

政府是国家治理的主体之一,政府治理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我国政府治理体系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所以,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全会在政府治理体系构建方面有两个基本要求:职责明确以及依法行政。本次全会为构建职责明确的治理体系做出了全面的部署。

比如在国家行政体制方面,此次全会要求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同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这也是去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之一,一类事项原则上应该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

此次全会在职责明确方面重点理顺了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首先,强调中央要加强宏观事务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其次,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支持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其三,强调要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最终要实现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

在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方面,全会要求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相对而言,在这些具体职能部门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方面持续做减法,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另一方面做加法,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等,但更多的是职能改善,提高治理能力,比如改善营商环境、改革金融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

在依法行政方面,全会提出三个改革目标。首先,执法方面,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其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就是要加快实现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提高科学治理、民主治理、依法治理水平。

行政部门承担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诸多职能,是贯穿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连接点、交汇点和关节点。需要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将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