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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重视税制对货币供应以及 产业升级的影响

2019-05-29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周文渊

周文渊 (国泰君安大类资产配置主管)

货币与国家的财政行为息息相关,极端货币理论认为货币本质是债权债务关系,国家的财政行为将民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化、统一化,财政才是是货币的起源。货币的财政起源争议很大,短期也很难有明确结论,但不容置疑的是货币财政在现代国家的政策框架中是难以分割的。在西方国家,如美国美联储可以直接买卖国债,实际上是为财政提供融资。中国目前央行虽然不直接交易国债,但国债和地方债也纳入到其公开市场操作质押券中,包括PSL等操作,本质上是在为财政支出提供融资。

在研究货币的过程中,离不开对财政的分析。那么,一个有趣的议题是税制和货币创造之间的关系。税制的选择有比较多的考量因素,有的国家是直接税为主(所得税),比如美国;而中国是以间接税为主(流转税)。

我国税制改革的进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至1993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前),即经济转轨时期。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税制改革的起步阶段。这个阶段、在税制改革方面,以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建立涉外税收制度为起点,继而配合城市的经济改革,实行了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工商税收制度的全面改革。

第二个阶段是1994年至201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前),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税制改革深化的阶段,逐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新税制。特别是1994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一是全面改革货物和劳务税制,实行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并行,内外统一的货物和劳务税制;二是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征收的多种企业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三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外国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国人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四是大幅度调整其他税收,如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开征土地增值税,取消盐税、烧油特别税、集市交易税等12个税种。与此同时,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了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并将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为国税局、地税局两个系统。

第三个阶段从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即全面深化改革时期,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税制改革完善的阶段,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现代税收制度。在货物和劳务税改革方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经全面推行,消费税也做了一些重要的调整。在所得税方面,采取了很多鼓励企业发展的措施,如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微企业减半征税等。在财产税方面,资源税改革已经全面推行,主要内容是把从量定额征收为主改为从价定额征收为主;房地产税的立法正在准备中。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完成了对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修订。

国内税制是间接税占比高于直接税,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其中流转税比重保持在45%以上,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呈现中低收入国家的税制特征;所得税占比一直低于流转税,目前占比30%,近十年呈现上升趋势。国家税收制度正在逐步调整和完善,构建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

一国的税制由哪些因素决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决定一个国家税制结构的重要因素。以主体税种的选择为例,西方发达国家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而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以流转税为主体。

税制和一国产业链和工业体系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随着一国产业分工纵向和横向的延展,特别是其逐步纳入到全球产业链体系之中,对流转税的征收越来越复杂,而且不少税收可能被转移到国外而形成避税效应。因此,在工业化初期,一国以流转税为主,在工业化后期和工业体系较为完备的国家则多数会转向所得税。

而产业分工和供应链延展的过程本身对应着货币化的深度和广度边界的扩展。随着产业链构建的逐步完备和货币对国内经济资源的资本化,国内的经济资源逐步沉淀为财富,货币化的速度将出现系统性下降,那么多货币流转进行征税的空间将下降,而存量财富和对所得征税成为弥补财政缺口的关键。因此,可以预期,未来中国的税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