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正文

*ST大控锁定面值退市第五股 投资者索赔却无可执行财产

2019-09-18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张赛男

面值退市,成为今年A股市场退市的一个新途径。继中弘股份、雏鹰农牧、华信国际、印纪传媒之后,*ST大控锁定了面值退市第五股。

9月17日,*ST大控开盘继续跌停,报0.71元,连续18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9月17日晚,*ST大控公告称,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2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将于9月20日停牌,上交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从过往面值退市股的经验来看,为了保壳,各家公司均使出浑身解数:雏鹰农牧以肉偿债,*ST华业无偿注入资产。在股价重回面值无望之前,*ST大控并非没有作出努力,9月11日,其董事长林大光甚至决定“卖房增持”。但熟悉了资本市场“套路”的投资者并不买账,*ST大控股价依旧跌势不止。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公司想要保住上市地位难度很大,后续面临的问题是,投资者索赔难度颇大。

有律师告诉记者,近期面值退市的案例越来越多,很多公司资不抵债,目前已停止接受低价股的诉讼申请。

两次被立案调查

9月11日晚,在*ST大控连续15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报0.83元之际,董事长林大光抛出一份增持计划。

这份增持计划被认为“炒作”意味甚浓,一方面,林大光此前并未持有公司股份;另一方面,在股价已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面值的时候才提出增持,被投资者认为没有诚意。

值得注意的是,林大光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处置房产。公告称,林大光拥有位于深圳前海多套房产,将通过处置部分房产及抵押贷款方式筹资增持股票。

这封公告之后,公司股价还是没有起色,9月12日,股价继续下跌4.82%。9月17日,*ST大控再度跌停,报0.71元,在接下来的两个交易日中,想要重回面值已回天无力。

投资者此番用脚投票,或是彻底看穿了*ST大控的“伎俩”。实际上,在资本运作方面,*ST大控是有“前科”的。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至今,*ST大控共发起过7次并购。而*ST大控对“非常规”的并购方式似乎很是偏爱。

如2014年,*ST大控相继抛出两项投资计划,分别嵌套了可转债换股和股权置换计划;2015年,*ST大控谋求以7.7亿元收购关联方公司中再资源,但在并购方案中夹杂了债权抵偿协议,被市场认为仅是购买空壳;2017年,*ST大控再次提出跨界收购中国再生医学27.9%股权。最终,上述计划均流产。

一方面是眼光缭乱的资本运作炒作股价,另一方面,通过预付款的方式,*ST大控被大股东及关联方逐渐掏空。2016年,*ST大控对大股东孙公司大通铜业的关联交易高达14.7亿元,几乎构成了大通铜业全部的收入来源。

执着于这种资本运作之下,*ST大控主业不振,业绩持续走差。2015年、2016年,*ST大控业绩骤降,被会计师事务所拒绝表示意见,公司一度处在暂停上市边缘。2017年,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大控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收到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多笔担保和诉讼未履行信披义务、业绩预告披露违规,涉嫌内幕交易等,时任董事长代威被给予警告。

2018年以来,*ST大控又相继抛出力昊金属、丰禧供应链、高登大酒店等并购案,也均以流产告终。

2019年4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ST大控再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无可执行财产

而在被第二次立案调查之后,*ST大控对并购仍不死心。2019年6月,*ST大控又公告拟收购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9月5日晚再度公告,曾孙公司拟以1.07亿元现金收购租电智能51%股权。

连续筹划对外收购,引发了上交所的高度关注。关注函称,公司多次跨行业收购资产,短期内即终止相关收购。近期,公司尚未披露收购梓宁建设相关进展,请公司说明再次收购资产的真实目的和商业合理性,是否为临时交易安排,并提示存在的相关风险。

至今,公司未对问询函作出回复。9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ST大控证券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公司保住上市地位的难度非常大,几乎不太可能,自去年中弘股份退市以来,上市公司的壳越来越不值钱,面值退市成为常态,另外退市整理期内也不得进行资产重组,留给大股东的选择不多,可能只有拿出真金白银,去回购股票,但看起来不太现实。”9月17日,广东邦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虎律师告诉记者。

目前来看,*ST大控并不具备自救能力。今年半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仅余8549万,而债务总计则高达19亿元,中小投资者的索赔呼声强烈。

但是,一个尴尬的局面是,投资者可能面临*ST大控“没钱可赔”的境地。

实际上,在2017年公司被立案调查之后,已经有投资者提出索赔并胜诉。

浙江一位曾代理*ST大控投资者索赔案的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其代理了29名投资者索赔案件,一审、二审均胜诉,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一方面,投资者获赔50%损失,赔偿金额比较有限;另一方面,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意味着这部分赔偿都很难拿到。现在公司又面临退市压力、第二次被立案调查,可以说是一个恶性循环,诉讼周期也会变长。综合考虑下来,我们已经不再接新的诉讼案件了。”该浙江律师表示。

该律师进一步表示,尽管公司还有部分净资产有清算价值,但在真正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现实阻碍,比如某些资产有些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投资者需要等待;还有一些投资者将实控人也列为被告,但有消息显示实控人跑路,法院的文书无法送达,给投资者的维权又增加了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