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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快评:降低新三板投资者门槛,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2019-09-07 00:15:58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诸海滨

据相关报道,9月6日上午,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在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表示,应当降低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门槛。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很有建设性的提议,从目前新三板的开户数,A股投资者的结构变化,保持新三板的流动性,未来投资者的分层,新三板投资门槛降低都是有意义的。 

当前,新三板个人投资者仅37.75万户,45%的公司股东户数在10户以下:徐明总经理提到,目前新三板市场投资者的适当性门槛为500万元人民币金融资产。“极高的投资者门槛很难适应目前新三板市场发展的需要,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而且新三板市场也具备了降低投资者门槛的现实基础”。 截至最新统计,2018年底新三板个人投资者总共37.75万户,这其中还包括了非活跃账户数。和沪深证券市场一亿多投资者相比,新三板市场的高门槛将绝大多数投资者拒之门外。A股市场的股东户数和市值的分布呈现放射状图形,股权分散程度比较均匀,而新三板呈现较强的一级股权市场属性。如要发挥新三板的二级市场交易属性,还需提升股权分散度,当前投资者数量和成熟市场相比或明显不足。最新数据显示,新三板9290家公司中,45%的公司股东户数在10户及以内。过少的投资者使挂牌公司的融资困难、市场流动性枯竭、市场的基本功能受到了制约,新三板合格投资者门槛亟待降低。 

目前科创板开户数达到380余万,投资者门槛略降投资者户数或翻倍增长。根据第一财经报道,科创板开户数已达380余万。根据上交所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末,上交所A股市值300万元以上的共82.1万户,持仓市值在100-300万元之间的上交所A股账户共200.3万个。则按照2017年上交所A股持仓市值分布,持仓市值300万元以上的账户和当前相比或新增65万户左右,若以100万元为界,则或新增250万户左右。另外,考虑到大部分投资者同时持有沪深股票,由于深交所不披露投资者持仓分布数据,若将深交所市值也考虑进来,则满足200-300万市值的人群可能比现在的数据要高。 

现在A股市场投资者,30-50岁为个人投资者开始成为主力,高学历人群占比上升。根据中登结算数据统计,2008年-2015年A股个人投资者主要集中在30-50岁之间,这一比例基本保持稳定,30-40岁个人投资者占比在28%左右,40-50岁个人投资者占比在26%左右。根据上交所统计数据,A股投资者学历近年来有明显提升。2013-2015年上交所A股个人投资者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比例稳步提升,中专及以下的人群比例逐渐下降,硕士及以上的比例保持稳定。 

究竟新三板流动性达到多少为宜?差异化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之下,其实流动性也或将分化。统计沪深A股、老三板、NASDAQ市场各层次、英国伦交所主板和AIM市场2017年的换手率,其中沪深300年化换手率为253%,而老三板年化换手率为5%;国外市场中,美国NASDAQ精选市场和全球市场的年化换手率在200%左右;英国伦交所主板换手率为103%,AIM市场换手率为89%。从新三板历史看,2015-2016年在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新三板年化换手率曾达到30%-50%的水平,2017年引发市场短期流动性风险的因素(产品到期潮)出现年化换手率降至 13%,而2018年以来新三板换手率更降至7%。如果市场逐渐恢复良性,我们判断年化换手率可以达到30%-50%的正常水平。

另外分层角度来看,新三板创新层流动性其实也相对活跃,2015-2017换手率处在70%-30%区间。如果未来再分层的预期之下,新三板高层次市场或对标海外可比市场,如果以英国AIM市场换手率为上边界,以这部分“头部”公司的历史水平为下边界,那么这部分优质公司在新三板市场的换手率若能修复到40%-80%或为合理水平。而另外一些除了“头部”公司以外有交易的公司,这些公司历史换手率水平在28%,在将来分层预期之下流动性或将分化,如果以这部分公司的历史水平为上边界,以老三板或四板)为下边界,那么这部分公司的换手率达到10%-30%或为合理水平。 

新三板未来政策走向或表明再分层+差异化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提高违法成本。徐明总经理的演讲就指出,“考虑到风险匹配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市场层次应当设置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准入门槛。就目前情况看基础层公司风险相对较高,与之匹配的投资者准入标准也应该较高;创新层公司风险相对较低,对股权分散度也有一定要求,因此应适当降低投资者准入标准,匹配相对较多的投资者;如果未来新三板市场改革设立更高层次,对更高层次的挂牌公司质量、规范程度、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有了更高求,同时对这一层次的市场功能和流动性的也会有更高的期待。相对于基础层和创新层,应当进一步地降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使投资者的准入门槛低于基础层和创新层。”他还提到,“要借鉴证券交易所的经验,强化新三板监管安排,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其一、要进一步发挥投服中心持股行权在实质改进公司治理、完善市场博弈机制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新三板深化改革,将适用范围拓展至新三板市场;其二、加大以平等协商为基础、调解机构引导为辅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为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渠道;其三、在新三板市场尝试示范判决机制,发挥示范判决的优势,通过示范判决宣示法律规则,统一法律适用,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投资者维权效率,更广泛地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这其实已经是一个系统的降低新三板投资者门槛的意见方案,非常有意义。

(作者系安信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新三板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