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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山东“携号转网”违规,28名责任人被追责

2020-03-04 21:54:05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夏旭田

3月4日晚间,21世纪经济报道从工信部获悉,针对河南、山东相关电信企业“携号转网”服务违规问题,工信部组织两省通信管理局赴现场开展核查。

经查,河南、山东“携号转网”服务违规行为属实,两省通信管理局已依法依规对违规企业予以行政处理,两省分别对28名省、市和区县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记过、警告和诫勉谈话等处理,对2家地市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通报称,针对媒体反映河南、山东相关电信企业“携号转网”服务违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河南、山东两省通信管理局开展核查处理。

2月28日,两省通信管理局赴现场开展核查,经核查媒体反映的相关电信企业主要违规行为属实,两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违规企业予以行政处理,同时要求两省电信企业省级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

河南、山东两省电信企业省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分别对28名省、市和区县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记过、警告和诫勉谈话等处理,对2家地市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据工信部统计,自2019年11月27日以来,全国电信管理机构共计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携号转网”服务不规范电信企业198次。

工信部称,下一步,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携号转网”服务监管,加大违规惩治力度,推动高质量完成“携号转网”服务,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019年11月27日,携号转网服务在全国正式启动。根据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收到的问题线索,2020年1月上中旬,国办督查室派员赴河南省、山东省就携号转网服务推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暗访督查。督查发现,两地部分地方电信企业存在人为设阻、拖延携转等问题。

具体问题包括:违规增设在网优惠业务,限制用户携号转网需求;限制“靓号”用户转网,或要求收取高额违约金;线上线下答复内容不一致,致使用户咨询政策耗时耗力等。

国办督查室指出,河南省、山东省等地督查发现的问题,反映出部分地方电信企业没有认真落实携号转网政策要求,没有将携号转网作为惠民服务而是作为竞争性业务,为留住用户变相竞争,随意增加限制条件,设置多重隐形门槛,消解了携号转网政策利好。国办督查室要求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督促有关电信企业严查违规行为,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