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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中立专栏丨股市打假不仅需要新技术,更需要新机制

2020-06-30 15:30:52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尹中立

最近,证券监管部门利用北斗卫星技术成功获取了上市公司“獐子岛”财务数据造假的证据。此事正好在最后一颗北斗卫星发射升空之际,估计科学家们也没有想到北斗卫星技术竟然还可以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一展身手。

此新闻令很多人拍手称快,獐子岛的扇贝游走了之后又游回来的故事确实给监管者制造了很大压力,明知道它在说谎却又难以找到实锤的证据,而北斗等新技术的应用似乎让监管者看到了希望。类似“獐子岛”公司造假容易得逞的原因与这些公司的特点有关——獐子岛公司利用海洋养殖海参和扇贝等,海底的存货很难清点。另外,这类公司有大量的现金零售交易,财务数据很难核对。獐子岛的故事情节与20年前的蓝田股份财务数据造假故事几乎如出一辙,当年的蓝田股份主要业务是利用洪湖的水资源养殖甲鱼。这些客观因素都有利于财务数据造假而不利于监管者的监督。

利用新技术固然给市场监管带来便利,但笔者认为,要解决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更需要监管机制的创新。假如没有建立新机制,仅依靠新技术难以根除造假问题。

从国外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看,行政监管的效率是有限的,应该发挥市场机制的力量来制约上市公司的行为。集体诉讼制度就是比较有效的遏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市场机制。该制度的精髓就是让具有专业能力的个人或机构参与上市公司打假,并在此过程中得到激励,使上市公司财务打假成为一种职业。国外成熟资本市场都有专业的机构或公司进行这方面的工作,著名的浑水公司就是专注于对中概股的财务数据打假,已经创造了几个经典案例。A股市场应该鼓励这类公司发展壮大,让它们成为股市生态中重要组成部分。

要让上市公司财务打假行为成为一种职业需要做到收益大于成本。打假过程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还要面对来自上市公司的强大压力,通常一个上市公司财务数据造假被揭露的初期都会采取各种报复手段,因此,揭露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行为是有成本的。必须让财务打假者的行为得到足够的利益补偿,才能让它们实现收益大于成本,否则,该行为将难以持续。

为了让财务打假者获得激励,应该完善股票的做空机制。虽然有了融资融券制度,对个股可以进行融券做空,但A股市场融券操作还是存在一些限制,操作效率尚待提高。

在缺乏做空机制的市场里,只有做多才能赚钱,在近30年的股市运行历史上,鲜见证券公司对上市公司出看空的研究报告。如果缺少对上市公司负面信息的研究和报道,就容易导致上市公司缺乏市场化的制约力量,从短期看似乎把缺点掩盖了,维护了股价的稳定,但从长期看不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

建立买空卖空机制,本质上是以投机遏制投机。在香港股票市场,一旦股价被高估就会招致市场做空,很少出现股价长期偏离基本面的情况。反观境内A股市场,有相当多的股票偏离其基本面。事实证明,以投机遏制投机或许比通过加强监管遏制投机更有效。

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完善做空机制,对于科创板和创业板公司尤其重要。科技类企业的投资风险大于其他类型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更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仅依靠监管机构的行政力量来监管上市公司是不足够的。应该鼓励一些专业的机构或个人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分析能力,揭示和监督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当然,做空也需要遵守法制和规则,对恶意做空的行为要进行打击和限制。

(作者系荣盛发展首席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