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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出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 需要修复地块不能盖住宅

2019-06-28 17:30:58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周慧

6月28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回应记者关于“污染地块未完成修复即被出让”的问题时表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均已公开污染地块名录。

2019年是中国土壤污染防治重要的一年。2018年8月31日,中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表决通过,并于2019年正式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了企业防止土壤受到污染的主体责任,强化污染者的治理责任,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刘友宾在发布会上说,原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土地使用权人要将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环节的方案或报告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他表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均已公开污染地块名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初步建立了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发布会现场摄影:周慧)

公开报道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南京大学(溧水)生态环境研究院与环保组织最新发布的《中国城市污染地块开发利用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报告称,截止至2018年10月,中国31个省会城市中有27个城市公布了本区域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名录,已公布污染地块数量总数为174块。其中,天津、重庆和上海污染所公布的地块数量最多,分别为21块、17块和14块;哈尔滨、西安、福州、长春和南宁市所公布的污染地块数量最少,仅1块。

刘友宾还介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全面启动,2020年底前将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

“土壤污染的形成非一朝一夕,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刘友宾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联合监管,严格用地准入,出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有效管控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