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内幕交易罪,62岁A股上市公司实控人被判刑

2026-04-17 22:47:05 21综合

4月17日,鹏鹞环保(300664.SZ)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王洪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60万元(已折抵及缴纳)。没收违法所得526.40万元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王洪春出生于1964年10月,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高级经济师职称。早在1984年,他便开始从事环保事业,并在随后多年时间里,将鹏鹞环保打造成为环保水处理领域的知名企业。

鹏鹞环保的前身曾是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亚洲环保”的下属核心公司。在王氏兄弟的运作下,公司于2011年至2012年间完成新加坡私有化退市及复杂的国内资产重组,最终于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曾高度评价王洪春“为公司创立、发展、上市作出了巨大贡献”。

2021年1月起,王洪春辞去了公司所有管理职务。随后,其涉案风波逐渐走向台前。

2024年2月8日,鹏鹞环保公告,王洪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刑事拘留。

2024年3月8日,王洪春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2026年3月20日,王洪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

历时两年多,该案迎来了一审宣判。2026年4月17日,鹏鹞环保收到送达的《刑事判决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洪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60万元。同时,侦查机关扣押案款中的526.40万元系其犯罪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针对实控人获刑一事,鹏鹞环保在公告中明确指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春先生未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进一步强调,目前日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

截至4月17日收盘,鹏鹞环保股价报6.19元/股,最新市值为47亿元,最新股东户数为3.35万户。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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