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倒右手,倒出近6000万罚单:两私募玩利益输送游戏被重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崔文静
罚没近6000万元!国内私募机构史上最大金额罚单来了。
深圳证监局6月26日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让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瀛资产”)与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创投资”)的操作内幕彻底曝光。
玖瀛资产、腾创投资,两家成立于2015年、看似表面独立的私募机构,实则共用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由同一个实控人鲍娇燕在幕后操控。
从2022年到2023年,两家机构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上演了一出“左手倒右手”的戏码——一只基金低价买入债券,另一只以偏离市场估值的价格高价接盘,差价利润从投资者账户悄然流出,两次操作合计获利2847.6万元。
钱到手了,怎么掩盖?篡改银行流水,144条交易记录被动手脚;向监管部门和基金业协会报送虚假信息,实控人身份数年间一直隐瞒。
深圳证监局“数罪并罚”:玖瀛资产、腾创投资罚没5800余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00余万元,对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实际控制人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按程序注销两家机构管理人登记,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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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拆解:2847万利润转移、144条流水篡改、实控人双重禁入
玖瀛资产与腾创投资的核心违法手段,并不复杂,却相当隐蔽。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原了整个操作链条。第一次发生在2022年5月至6月:玖瀛资产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与腾创投资管理的1只私募基金互为对手方交易,通过低价买入债券,再以偏离中证估值的价格高价卖出,合计获利1040余万元。第二次在2023年10月至11月,同样的手法再度上演,获利1807余万元。两次操作合计将2847.6万元利润从投资者账户中转移出去。
通俗地说,就是用自己的产品A低价卖给自己的产品B,再由产品B高价卖回给产品A——价格越倒越高,中间的差价没有回到基金财产中,而是流向了玖瀛资产及相关利益主体。这不是市场波动带来的正常盈亏,而是人为操纵下的利润转移。
如果说利益输送是“里子”上的问题,那么信息披露就是“面子”上的问题——同样经不起核查。
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两家私募向监管机构报送的信息存在系统性虚假记载。玖瀛资产自2019年7月至调查日,向深圳证监局和中基协报送的实控人信息不实;腾创投资自2021年5月至调查日亦存在同样问题。更令人震惊的是,2023年12月,两家公司在向深圳证监局提交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时,故意篡改了144条交易记录。
有鉴于此,深圳证监局对两家机构“数罪并罚”。就利益输送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847.6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由玖瀛资产承担约2562.8万元、腾创投资承担约284.8万元;就虚假记载行为,两家机构各被罚款60万元。两项合计,玖瀛资产被罚没约5186万元,腾创投资被罚没约630万元。
个人责任同样未能逃脱追责。实控人鲍娇燕被罚款90万元——利益输送行为30万元,虚假记载行为60万元。投资经理、交易员各被罚款9万元。两人明知相关交易损害投资者利益,仍然执行了实控人的交易决策,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对实控人鲍娇燕的处罚远不止于罚款。深圳证监局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她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董监高职务;同时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即不得直接或以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任何证券。禁入加禁交易的双重措施并行适用,在私募处罚中并不多见。
与此同时,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也将被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监管风向:6000万刷新纪录,私募“严时代”全面开启
案发前,两家公司的背景悬殊。玖瀛资产一度是百亿私募阵营的明星机构,2022年在私募排排网百亿私募年度榜中排名第二,旗下债券策略产品“玖瀛久欣21号”拿过同期冠军。腾创投资则是典型的袖珍私募,中基协登记管理规模仅0至5亿元,全职员工2人。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两家公司并无股权交集,但处罚决定书揭开了真相——它们“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办公场地、工作人员混同”。真正的话事人是鲍娇燕,她“实际经营管理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决策、组织或放任违规行为”。
事实上,玖瀛资产在2025年7月已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点名警告,案由是“违规为相关方代持债务融资工具”。同批被处分的机构均涉及债券发行中的“自融”“返费”操作,玖瀛资产在其中扮演了“通道”角色。一年后,深圳证监局的罚单把从“通道”到“主动输送”的完整链条一并掀开。
此次近6000万元的罚没金额,刷新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2023年9月施行以来私募机构单案处罚纪录。横向对比:此前优策投资案罚没约3500万元,瑞丰达案约4100万元。
2025年全年,证监部门共处罚10家私募机构及14名从业人员,合计罚没2.22亿元。10家机构合计罚款2814万元,14名个人合计罚没1.94亿元。
2026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玖瀛资产案正是这一政策导向下的标志性执法案例。
与其他案件相比,玖瀛资产案有多个特殊之处:处罚金额创机构单案新高;对实控人同时适用禁入和禁交易双重措施;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同步发力——证监会行政处罚与中基协注销登记并行推进。
从违规类型看,2025年被罚机构中“挪用基金财产”占比最高,“利益输送”紧随其后。但玖瀛资产的“互为对手方交易”属于更隐蔽的模式——不直接划转资金,而是通过关联交易定价操纵实现利润转移,查处难度更大。
近6000万元的罚没未必是终点。从交易商协会的“警告”到证监局的创纪录罚单,玖瀛资产用不到一年时间走完了从触碰红线到彻底出清的全过程。监管的雷达正在覆盖私募基金运作的每一个环节——那些仍在灰色地带游走的机构,迟早要面对同样的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