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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券商反洗钱领罚:罚单量是去年3倍,罚没超1459万元!

2026-10-17 09:41:13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孙永乐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孙永乐

进入10月,券商反洗钱罚单仍在密集落地,半个月内,已有两家券商因此被罚。

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披露,平安证券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标准,被警告并处罚款249.7万元;此前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披露,国元证券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被处罚款58.8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央行各分支机构、证监局公开信息及企业预警通数据不完全统计,2026年以来(按罚单披露日期计),已有17家券商因反洗钱相关违规受到处罚,累计收到21张罚单。

其中,监管对券商法人主体的罚款合计约1453.78万元,加上4张对从业人员的个人罚单,累计罚没约1459.69万元。相比之下,2025年全年这一处罚记录仅7项、涉及4家券商,今年前10个月的罚单量已是去年的3倍。

年内17家券商领罚,单笔最高265.06万元

从罚款金额看,上海证券以265.06万元居首。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披露,上海证券因未按规定根据风险制定洗钱风险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被处以罚款265.06万元。

紧随其后的是平安证券249.7万元。其余被罚券商及金额依次为:江海证券145.32万元、金融街证券141.2万元、首创证券106万元、长江证券84.9万元、国投证券81.8万元、东吴证券74.3万元、东方财富证券74万元、万联证券61万元、国元证券58.8万元、西部证券46万元、华安证券44.1万元、大同证券21.6万元。

金元证券则因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被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警告。

还有两家券商收到的是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1月7日,上海证监局对爱建证券出具警示函,事由为融资融券业务中未能全面了解客户身份信息、为客户融资绕标的不正当交易活动提供便利;9月24日,四川证监局披露对浙商证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出具警示函,事由包括反洗钱重大事项临时报告不到位、合规培训留痕不实。

值得关注的是,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披露两张罚单,分别对国投证券罚款81.8万元、对东方财富证券罚款74万元。这是年内仅有的两笔由央行总行直接作出的反洗钱行政处罚。 

双罚制成常态,紧盯客户尽调与可疑交易报告

17家券商、21张罚单,释放出哪些监管信号?其一,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几乎成为“必罚项”。从处罚事由看,绝大多数罚单同时涉及“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和“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两项。

其中,国投证券被罚涉及三项:除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外,还包括未按规定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或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上海证券同样涉及三项,包括未按规定根据风险制定洗钱风险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金融街证券则涉及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可疑交易监测标准、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三项。

其二,“双罚制”普遍落地,相关违规从业人员被直接追责。年内有4名从业人员因反洗钱违规被处罚款,均伴随机构罚单一起开出。

罚单明确指向具体岗位,反洗钱责任正从机构层面下沉到个人。例如,江海证券共收到3张罚单:机构被罚145.32万元,郭某因对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负有责任被罚1.5万元,张某全因对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负有责任被罚1.1万元。首创证券同样收到3张罚单:机构被罚106万元,运营管理中心孙某因对客户尽职调查违规负直接责任被罚1.58万元,客户服务中心曹某彬因对可疑交易报告违规负直接责任被罚1.73万元。

其三,监管追责周期明显拉长,从现场检查到处罚披露普遍相隔数月。以金融街证券为例,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于2025年9月8日至10月17日对其2025年1月至6月业务开展现场检查,相关行政处罚至2026年3月6日才对外披露。

该罚单对违规行为作了分项处罚:对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可疑交易监测标准给予警告;对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其他情形未按规定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涉及5户客户,罚款58万元;未提交应上报的可疑交易,涉及5户客户,罚款58万元;异常交易排除理由不合理,罚款18.2万元。

新规落地,反洗钱管理范围延伸至业务全链条

事实上,券商反洗钱处罚的密集落地,与反洗钱法规体系的完善同步推进。

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该法自2007年施行以来,时隔17年的首次全面修订,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细化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延长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时间。

配套规则随后密集落地。2026年1月1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根据该办法,证券公司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的业务范围,由此前的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进一步扩展到场外衍生品交易、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以及资产证券化等投行类业务,将反洗钱管理的触角延伸至券商业务全链条。

2025年12月,修订后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施行,进一步明确了交易监测后的人工分析、识别、记录与报告要求。

一位华东券商合规人士表示,对于券商而言,客户身份与交易背景信息不充分,会直接影响异常交易的识别研判;即便系统识别出异常,若后续分析、甄别和报告流程执行不到位,反洗钱义务仍难以有效履行。

这也意味着,从身份信息采集、静态档案保存,到对客户风险、交易行为和业务活动的持续监测,券商反洗钱管理的重心正在迁移。

以罚单为鉴,如何把完善的管理制度,转化为持续有效的客户识别、交易监测和风险处置能力,是各家券商后续合规管理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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