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等企业涉信披违规命运各异,股民挽损有效期仍在

2025-11-06 18:26:30 投资快报 黄敏

投资快报记者黄敏 广州报道

近期,ST智知、ST浩丰、中程退三家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相继收到监管处罚,其中中程退已黯然退市。11月5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尽管三家公司当前处境不同,但受损投资者均可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通过法律途径挽回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的高压态势与司法维权通道的畅通,为投资者构建起权益保护的双重防线。

ST智知业绩回暖:索赔迎来“窗口期”

2025年10月28日,ST智知(603869)披露的三季报显示经营状况显著改善,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9亿元,同比增长0.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95.8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87.48%。这一积极信号为此前因公司信披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带来索赔转机。

 

回溯监管处罚,ST智知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行为被曝光。经查,公司2019年虚增营收8.8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27.34%,虚增利润9971.69万元,占比43.70%;2020年虚增营收6814.01万元,占比5.80%,虚增利润1768.34万元,占比26.34%;2021年虚增营收6882.55万元,占比7.35%,虚增利润1405.58万元,占比高达159.81%。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月进一步作出纪律处分,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张亚东等7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认定张亚东6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廖律师指出:“连续性财务造假严重扭曲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业绩回暖提升了公司赔付能力。

ST浩丰由盈转亏:股民需抓紧维权时机

与ST智知形成对比,ST浩丰(300419)2025年三季报业绩承压。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收1.57亿元,同比下降42.61%;净利润亏损1530.39万元,同比由盈转亏,其中第三季度单季亏损824.41万元,同比降幅达557.22%。业绩持续低迷让市场再度聚焦其此前的信披违规问题。

2024年11月7日,ST浩丰公告收到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0年将资金融通业务伪装成“信息系统集成业务”,虚增营收7312.85万元,占当年营收的11.43%。监管查明,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李继宏引入涉案业务并具体实施,故意隐瞒业务实质,公司最终被罚款300万元。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邓律师提醒:“在公司尚有赔付能力时,受损投资者应尽早行动。”初步认定索赔区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含当日)买入,2023年12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中程退退市不退责:索赔程序仍在进行

2025年7月21日,中程退(300208)完成摘牌退市,但其因系统性财务造假引发的法律责任并未终结。监管部门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2017年至2022年通过虚构“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伪造“印度尼西亚矿权”相关资产及收入等方式,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同时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严重侵犯投资者知情权。

“退市不等于免责。”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张律师强调,根据证券法及司法解释,退市公司仍需对虚假陈述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初步判断,2018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索赔。

刘纪鹏:维权路径清晰,法律保障明确

日前,中国政法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曾表示,当前证券虚假陈述赔偿制度已形成“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的成熟体系。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只要能证明买入证券时间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之前,且存在投资损失,即可主张赔偿。

投资快报记者从多家律师事务所获悉,目前上述三家公司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已进入材料收集或立案准备阶段。律师建议受损投资者保留好股票交易记录、持仓证明等证据,通过正规法律渠道参与维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监管部门持续强化信披监管与司法救济渠道的畅通,正不断完善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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