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评论丨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

董希淼(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发布。《建议》17次提到“金融”这一关键词,并再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明确方向、划出重点。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十五五”期间金融工作的总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银行市场,全球第二的保险、股票、债券市场,金融业规模巨大,但在全球的竞争力和话语权仍需进一步提升。从国际看,当前世界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大国竞争不仅是实体经济与科技的竞争,更是金融领域的较量。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改革,是为我国在全球经济格局中争取更大主动权的战略选择。从国内看,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建议》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首要战略任务,把科技创新放在突出位置,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这都需要金融强而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完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体系
《建议》提出,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十五五”期间,中央银行制度将继续完善,货币政策将在保持“适度宽松”总基调的同时,通过优化工具和强化协同,提升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首先,精准把握调控节奏。货币政策将更注重力度、时机和节奏的平衡。这意味着央行将避免“大水漫灌”,通过逆回购、中期借贷便利(MLF)和降准等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并根据经济形势变化预调微调。其次,强化政策协同配合。货币政策将更注重与财政政策的协同,例如支持政府债券发行,共同为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将处理好支持短期经济复苏与维护长期金融健康、内部均衡与外部均衡等关系。第三,优化政策传导机制。核心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利率调控框架,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此外,央行还将通过加强预期引导和管理,稳定市场情绪,提升政策传导效率。最后,突出结构性工具作用。如更多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必要时创设新的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在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是我国应对内外风险、推动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十五五”期间,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将致力于构建一条“覆盖全面”的防线。
第一,拓展风险监测覆盖范围。央行或将对宏观审慎评估(MPA)进行优化重构,一部分服务于货币政策,另一部分则聚焦于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评估,以实现对系统性风险更精准监测和评估。第二,健全金融风险“防火墙”。一是聚焦关键领域,持续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优化相关基础性制度。二是更好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拓展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功能,通过完善工具箱,维护股市、债市、汇市平稳运行。三是防范跨境风险传染,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保持跨境资本流动总体平稳。第三,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工具箱将不断充实,例如探索在特定情景下向非银机构提供流动性的机制性安排,以应对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同时,加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微观审慎监管之间的协同,形成合力。
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建议》提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金融“五篇大文章”是未来五年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系统性蓝图与行动纲领,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核心任务之一。科技金融的关键在于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打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绿色金融重在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普惠金融要让更多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群体,助力共同富裕;养老金融要构建“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协同发展的生态体系,助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数字金融一方面应夯实金融科技基础设施,一方面应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与风控能力。“十五五”规划建议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置于首位,意味着金融体系必须承担起更为主动和关键的责任和使命,在现代化产业发展的全链条、全周期中发挥更有力、更精准的作用。
《建议》提出,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这为“十五五”时期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首先,增强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包容性和覆盖面。下一步可以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突破口,设置更加契合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创新创业特征的上市标准,为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加精准、包容的金融服务。其次,推动投融资均衡发展。资本市场的“投融资一体化”生态建设将成为重点,从过去的“融资主导”转向“投融资并重”,进一步引导长期资金入市,丰富投资工具,努力完善“长钱长投”市场生态,增强投资者信心。再者,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债券市场“科技板”已经成功推出,未来债券市场产品有望持续丰富,规模进一步扩大,活跃度将明显提升。与此同时,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将稳步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风险对冲、存量盘活等服务。
因此,《建议》进一步提出,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这非常具有针对性和重要性。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由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风险投资等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服务体系。未来重点在于:第一,构建整体协同、分工明晰的金融机构体系和服务网络。推动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以开放包容的精神,构建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多层次、差异化金融体系,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明确定位和边界,减少金融机构之间“内卷式”竞争。第二,高度重视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的作用。应在资本补充、资质牌照、风险化解等方面采取更多支持政策,推动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在“减量提质”的同时避免抛“小”追“大”、脱“实”向“虚”。同时,中小金融机构应扬长避短,努力形成具有自身特色与优势的差异化定位。第三,不断提升大型金融机构的全球竞争力。推动大型金融机构向综合化、国际化方向转型发展,面向全球市场抢占机遇、配置资源、制定规则,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金融品牌。同时,采取措施防范大型银行非市场化过度下沉给中小银行带来的冲击。
加强金融监管与高水平开放并重
《建议》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丰富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展望未来,“从严监管”导向将可能继续贯穿“十五五”期间。
首先,推动金融监管向“主动预警、全面覆盖、精准施策”转变。进一步完善“五大监管”、建立“四级垂管”架构、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以及构建“大消保”格局等,有助于构建全面的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同时,随着人工智能的兴起,数字化手段有望在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中发挥重要作用。
其次,不断完善金融法治建设。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金融稳定法、保险法等将加快制定或修订。考虑到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深化、大模型应用加速、境外稳定币立法等带来的影响,监管制度完善将进一步拓展至数字金融领域。
再者,加强监管科技(RegTech)应用。未来,随着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和金融产品日益复杂,金融监管仍需在数字金融监管、跨境金融风险防控以及进一步提升监管科技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断深化和完善。
同时,《建议》也进一步提出,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有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并为实体经济提供坚实支撑。一个自主可控、高效安全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不仅能更好地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新质生产力,还能提升中国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为完善国际金融监管规则贡献中国智慧。对个人与企业而言,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意味着更便捷的支付体验、更多元的投资渠道以及更易获得的金融产品。
《建议》还提出,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十五五”期间,中国的金融高水平开放将步入一个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的新阶段。首先,从市场准入型开放迈向制度型开放。开放不再局限于“打开大门”,更致力于“修好内功,融通世界”,通过深度参与全球金融竞合,服务于加快建设现代化金融强国的宏伟目标。其次,将构建全方位的开放生态。开放不再仅仅是引入外资金融机构,而是涵盖市场、制度、基础设施和主体的全方位开放,包括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共同构成高水平开放的金融生态。第三,将进一步统筹开放与安全。金融开放蕴含风险,应以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监管为支柱筑牢防火墙,以制度型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引擎提升竞争力与监管效能,并通过深化国际合作来共同应对全球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