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亏损,华扬联众又因信披违规遭立案调查
从行业地位来看,华扬联众(603825)曾凭借全域营销服务的先发优势稳居赛道前列,甚至担任北京2022年冬奥会官方传播代理,其品牌背书与市场份额一度成为行业标杆。但近年来,公司业绩出现了连续数年亏损的大滑坡。2025年1月14日,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联众”)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02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04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5年1月14日(含本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原子公司投放广告不给钱,华扬联众被微博起诉
6月18日,华扬联众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起诉材料及传票,因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与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广告合同纠纷而被起诉。公司在此次诉讼中为被告,涉案金额为4323万元。
具体来看,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告)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被告一)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被告一投放广告并向原告支付广告费用。原告按约定执行完毕,被告一未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书面合同期间,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系被告一的唯一股东,2023年12月,北京火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三)变更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被告三对受让股权前已经存在的公司债务应知晓。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未履行的合同款项43,227,268元; 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2,680,090.62元(自逾期之日起暂计至2024年10月30日); 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华扬联众表示,鉴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也未产生有效判决,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进事项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扬联众业绩连亏三年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总部设在北京,于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主要城市设立有多个分公司或子公司,亦先后在首尔、洛杉矶、纽约、伦敦、巴黎、东京、慕尼黑、米兰设立办公室。旗下整合了新营销服务、新IP、新技术、新零售四大优势业务板块。
业绩方面,华扬联众净利润已连亏三年。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31亿元,同比下降63.07%;归母净利润亏损5.47亿元,上年同期亏损6.84亿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5亿元,同比下降72.18%;归母净利润亏损5564.94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771.66万元。
受损投资者维权通道
1月14日,华扬联众披露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公司实控人被立案。1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华扬联众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苏同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前任副总经理杨宁因操纵股价被上交所公开谴责,证监会则决定对二人处以巨额罚款并处以10年市场禁入,禁止在证券市场从事相关职务。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5年1月14日(含本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目前,华扬联众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微信: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