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收预估大为失准,*ST恒立及董事长马伟进等受罚
记者萧峰
2024年8月16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恒立”,代码000622)发布公告称,*ST恒立及公司相关管理人员马伟进、吕友帮、张华于2024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3号:《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ST恒立涉信披违规被罚
2024年1月31日,*ST恒立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明确预估当年营业收入将达到1.5亿元至1.8亿元区间。然而在同年4月30日公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里,经审计后的实际营业收入仅为1.11472亿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更降至7954.06万元。
上述业绩预告披露数据与最终审计结果存在显著偏差,这一情况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一款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马伟进、总经理吕友帮以及财务总监张华,因未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此次违规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基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湖南证监局依法作出决定,对*ST恒立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马伟进、吕友帮、张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该违规记录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受损投资者维权通道
投资快报记者采访(微信:tz315-wh)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表示,初步判断1、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25年6月2日之前买入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目前,*ST恒立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律师费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收取,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