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税改发力稳经济,新增减税降费预计10.5万亿
7月28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蔡自力、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荣海楼介绍“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与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平稳增长,税务部门累计征收税收收入(未扣除出口退税)将超过85万亿元,比“十三五”期间税收总额还多13万亿元。“十四五”时期,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达到10.5万亿元,办理出口退税预计超过9万亿元,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恢复向好。
胡静林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税收收入,在规模上是稳步增长,在结构上是不断优化,呈现出“量增质优”的特点。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科技创新,我国经济税源发生了一些结构性趋势性变化。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对税收贡献相对较大的房地产等传统行业增速下降,带来相应税收增速放缓甚至减收;“新三样”等新兴行业发展势头好,但是税收总体规模较小,而且享受的优惠政策比较多,现阶段对税收增长的拉动作用还不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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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税收贡献持续提升
“十四五”期间,伴随中国经济规模的壮大,国家财力基础在进一步壮大。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十四五”时期,税务部门累计征收的税费收入预计将超过155万亿元,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80%左右。其中,税收收入(未扣除出口退税)预计将超过85万亿元,比“十三五”期间税收总额还多13万亿元;随着2020年社会保险费、2022年土地出让金等征收职责划归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十四五”期间累计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和土地出让金等收入将超过70万亿元。
“十四五”期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等领域发展。
据统计,2021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9.9万亿元,预计到今年年底将达到10.5万亿元,年均新增减税降费超2万亿元。从政策导向看,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6万亿元,占比达到36.7%;从受益主体看,在各类经济主体中,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新增减税降费7.2万亿元,占比达到72.9%;在各类规模企业中,中小微企业共享受新增减税降费6.3万亿元,占比达到64%。
“十四五”期间,我国新质生产力加速成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民营经济不断壮大,这些新的发展趋势在税收大数据中得到充分体现。
发票数据显示,2021—2024年,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占全部企业的比重保持在29%左右,为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在稳步推进,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销售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6%和10.4%。其中,新能源车、光伏设备、锂电池“新三样”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7.6%;工业机器人、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业销售收入年均分别增长23.2%和17.2%。另外,信息软件和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增速也很快,2024年现代服务业税收占比较2020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
“十四五”期间,我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范围不断拓宽、扣除比例不断提升,进一步鼓励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32万亿元、享受户数61.5万户,较2021年度分别增长25.5%和16.7%。
民营企业是我国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生力军,这在税收数据上也有充分的体现。发票数据显示,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占全国比重由2020年的68.9%提高至今年上半年的71.7%。其中,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民营企业2021—2024年销售收入,年均分别增长24.1%和50.1%,展现出很强的发展活力。
不过,近些年来,我国税收收入增速有所趋缓。2024年我国税收收入同比下降3.4%,今年上半年我国税收收入同比下降1.2%,税收收入增速均慢于同期经济增速。
胡静林表示,近年来我国减税降费力度较大,这对经济增长具有拉动作用,对长期税收也是有利的,但是会减少当期的税收收入。GDP增速是以不变价计算,税收收入是以现价计算,价格特别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对税收收入影响很大。从过去10年看,PPI的增减会带来税收收入的同幅度增减。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科技创新,我国经济税源发生了一些结构性趋势性变化。剔除这些因素后,我国税收收入与GDP增速大体是匹配的。
惠民税收优惠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十四五”期间,我国在养老、托幼、医疗、教育等领域推出系列惠民税收优惠政策,有力促进了民生改善。
2023年,我国提高相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此举顺应我国人口结构变化,能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刚结束的个税汇算,全国有超过1亿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其中,30~55岁“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青年是主要受益人群,人数占比超八成,享受减税金额占比超九成。
蔡自力表示,从2021~2024年度个税申报数据看,年收入居前10%的群体,缴纳的个税占比约九成;综合所得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个人,汇算后基本无需缴税——呈现出“高收入者多缴税、中低收入者少缴税或者不缴税”的格局。
蔡自力进一步指出,这主要与我国个税扣除制度有关。一方面,我国个税扣除项目从国际上看是相对较多的,既有俗称“起征点”的基本减除费用,又有“三险一金”专项扣除,还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商业健康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基本覆盖了大部分民生支出;另一方面,我国个税扣除标准也是相对较高的,比如,每年6万元的“起征点”基本扣除标准,约占2024年我国人均GDP的62.7%。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这一比例通常在40%以下。
“十四五”期间,我国还出台或延续了一系列个税优惠政策。其中,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400元以下汇算补税豁免等受众面广的优惠政策,减免个税5800亿元;居民换购住房退税政策自2022年10月实施以来,已退还个税111亿元等,有效减轻了相关人群的税收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的个税汇算,有超过1亿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1300多亿元,还有700多万纳税人自行依法申报补税480余亿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杨志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仍有完善的空间,未来可以将更多劳动性所得纳入统一的税率规则,而非劳动所得的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这些所得的税负分布要更加合理化,因为目前劳动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要高于非劳动所得的税率。为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未来可以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以更好地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