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法律服务业新政发布,机构最高可获800万元扶持

2023-06-09 19:00:50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彭敏静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彭敏静  珠海报道

6月9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简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共25条,涵盖了法律服务业从引进落户、实质办公到发展壮大、活动配套等全方位、全链条、系统性的各项扶持措施。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法律服务业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明确的鼓励类产业之一。《扶持办法》的推出,将吸引更多优质法律服务机构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简称“合作区”)集聚创新发展,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实质性运营,助力琴澳一体化法治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

亮点:对象广、类型全、业务细

此次《扶持办法》亮点纷呈,不仅适用对象广,而且扶持类型全、涉及业务细。此外,还设置了扶持上限,同一法律服务机构同一年度内获得本办法规定的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作为合作区揭牌以来的首个综合性法律服务业扶持政策,该办法适用对象包含了律师事务所(含分所)、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合作区设立的代表机构、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查明、商事仲裁、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组织或机构。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发现,该办法奖励和补贴的类型广泛,不仅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知名及优秀律师事务所落户进行奖励,对法律服务机构办公用房租金进行补贴,还设置了非诉解决争议机制支持,仲裁员、调解员支持,主营业务奖励、主营业务增长奖励,发展规模奖励,支持法律查明业务发展,高端法律服务奖励,举办法律活动扶持,鼓励主动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等支持措施。

其中,发展规模奖励方面,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分别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合作区法律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20%的法律服务机构,按照其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额的5%给予奖励;每年每家法律服务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

结合合作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实际,该办法还针对调解、仲裁、法律查明业务发展制定了相关扶持条款。其中,鼓励以调解、仲裁非诉方式解决争议,合作区内的调解、仲裁机构每个年度可以申请最高100万元专项补贴。合作区内的法律查明机构每个年度可以申请最高100万元专项补贴。

建设国际法务集聚区

目前合作区正在规划建设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通过引进一批法治机构、打造一个“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逐步搭建起合作区法治建设的“四梁八柱”,为构建合作区一流营商环境和助力琴澳一体化创造条件。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留意到,此次《扶持办法》还重点关注港澳乃至国际元素,力争吸引知名优秀法务机构落户合作区。

从落户环节来看,《扶持办法》明确,港澳知名律师事务所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组建的两地或者三地联营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落户奖励200万元。其他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组建的两地或者三地联营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落户奖励150万元。

此外,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总所落户可以申请落户奖励200万元;其分所落户且上一年度在合作区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申请落户奖励50万元。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在合作区设立代表机构的可以申请落户奖励150万元。

在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方面,《扶持办法》明确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的法律服务机构可享受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实际办公人员规模达20人以上,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广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联营律师事务所或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合作区设立的代表机构,调解、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发起人有香港特区或澳门特区组织或机构等。

该办法明确,租金补贴标准为按照不超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租金评估价的70%给予租金补贴,但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每月70元;补贴面积最高每人15平方米;年度租金补贴面积每家法律服务机构不超过2000平方米。

高端法律服务奖励方面,鼓励合作区内的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或主导与合作区发展密切相关的高端法律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高端法律服务奖励,每个项目可以申请25万元高端法律服务奖励,每个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度最高奖励50万元。

未来合作区将不断整合和引聚国内外法律服务优势资源,有效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推动法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制度体系系统集成,不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琴澳法律服务的“软联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