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被处罚,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2023-09-21 18:59:44 投资快报

记者萧峰


2022年12月30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模塑科技;股票代码:000700)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2022年11月21日,模塑科技收到《中国证监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0202201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2022年12月26日,模塑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9号)。

虚增利润导致2020年年报虚假记载

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模塑科技将2019年度与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在2020年度确认,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220.00万元模塑科技长期为参股公司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模塑)提供技术开发服务。2020年4月、12月,模塑科技和北汽模塑各签订一份《技术支持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不含税)分别为2,220.00万元、2,980.00万元,实际履行时间分别为2019年度和2020年度。2020年度,模塑科技共确认对北汽模塑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5,200万元,其中2,220.00万元收入应计入2019年度,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220.00万元。

模塑科技确认北汽模塑2020年度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时未扣除北汽模塑代垫费用,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679.30万元。2020年度,模塑科技为北汽模塑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实际产生的成本费用为679.30万元,该成本费用实际由北汽模塑代垫,应在收入中予以扣除,但模塑科技未予以扣除而是全额确认2,980.00万元收入,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679.30万元。

模塑科技通过要求供应商配合提供虚假采购折扣以虚减成本,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100.00万元。2020年11月,应模塑科技的要求,天津盛相电子有限公司和河北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外协供应商分别与模塑科技签订采购折扣协议,配合模塑科技提供虚假采购折扣。根据上述协议,两家供应商各提供50万元虚假采购折扣,模塑科技据此虚减了100万元成本,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100.00万元。

模塑科技2021年度发放2020年一次性奖金,并将相关费用确认在2021年度,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197.71万元。2021年3月1日,模塑科技基于三名员工2020年度的优秀表现,对其发放一次性奖金,共计197.71万元。由于人力资源部门未及时将上述一次性奖金事项告知财务部门,导致模塑科技未将相关费用确认在2020年,而是确认在2021年。该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五条的规定,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度管理费用虚减197.71万元,利润总额虚增197.71万元。

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2.23亿元

模塑科技2023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8.79亿元,同比上升22.46%;归母净利润2.23亿元,同比下降12.83%;扣非净利润2.16亿元,同比上升24.89%;其中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1.11亿元,同比上升30.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57亿元,同比下降3.9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47亿元,同比上升9.94%;负债率61.88%,投资收益1.07亿元,财务费用1.22亿元,毛利率19.1%。

目前,模塑科技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