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评论丨多元支付如何破解创新药“价格悖论”
高廷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理事)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这份包含5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的政策文件,不仅是一份关于医保支付的技术性文件,更是我国政府对创新药产业发展模式的一次重要布局。过去,创新药发展往往面临着“价格悖论”——研发投入巨大需要高价回收成本,但高价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创新药的患者可及性。十六条措施试图通过构建多元支付体系来破解这一难题,让创新药既能保持合理的市场价格,又能通过多种渠道降低患者实际负担,让“好药不贵”与“研发有利”形成良性循环。
创新药产业长期面临着“不可能三角”难题:高质量的创新研发、合理的市场价格、充分的患者可及性,三者很难同时实现。传统模式下,基于“广覆盖、低水平、保基本”原则设置的医保体系,面对创新药高昂价格确实存在承载力不足的问题。创新药品高昂的价格对医保基金的持续稳定运行形成一定挑战,大量高额创新药品的纳入也会增加医保基金压力。
基于目前中国基本医疗保障情况,新型保险需要兼具覆盖面和保障力度,从而帮助减轻医保基金与个人卫生支出压力。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构建多元支付体系,关键是让不同的支付主体根据其风险承受能力和受益程度,合理分担创新药的成本。基本医保承担“保基本”功能,确保创新药的基础可及性;商业保险提供差异化保障,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个人支付体现“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原则;企业援助项目则体现社会责任。这种多元化的成本分担机制,可以在不过度增加任何单一主体负担的前提下,实现创新药的合理定价和充分可及性。
必须看到的是,创新药政策的最终目标是改善民生福祉,让患者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获得高质量的治疗药物。此次十六条措施通过构建多元支付体系、提高创新药可及性,实际上是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社会福利理论角度看,创新药的社会价值不仅体现在治疗效果的改善,还体现在医疗成本的节约和生活质量的提升。一款高效的创新药可能比传统治疗方案更贵,但如果能够缩短治疗周期、减少并发症、提高治愈率,其综合社会效益一定是正面的。价格是成本的体现,价值是效益的展现——跳出价格看价值,跳出当下看长远,跳出单一看综合,这是从“价格思维”向“价值思维”的根本转变。
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即使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也是典型的全球化竞争行业——尤其是在创新药领域。自2015年起,中国创新药行业迎来发展关键期。这一年国家推进了一系列药品监管改革,中国创新药产业进入新的周期。十年来,中国创新药产业经历了从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据第三方机构统计,中国2024年首发获批新药达39款,占全球近四成,全球“first-in-class”(首创新药)新药中24%为国产管线。这些数字背后,是中国创新药从“跟跑者”到“并跑者”的身份转换,更是从“模仿创新”到“原始创新”的质的飞跃。
十六条措施的深层逻辑,体现了政府对创新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系统性思考。通过医保数据支持研发、强化临床价值导向,政策实际上在引导医药企业重塑创新基因——从“做得出”转向“做得好”,从“有什么病治什么病”转向“有什么需求就研发什么药”。这种转变的背后,不仅是药物分子结构的技术创新,更是引导企业对临床需求的精准洞察;不仅是研发模式的升级,更是创新生态的重构。相关政策通过支持原创性研发、鼓励临床价值导向创新,正在构建一个自主可控、内生驱动的创新药研发体系。
作为国民经济的关键构成,医药生物行业始终在政策导向、技术革新与市场需求的相互作用下持续演进。此次十六条措施的出台,有助于推动中国创新药产业进入政策支持与市场机制并重的发展新阶段。这一政策框架能否真正落地,关键在于能否在激励创新与控制成本之间找到平衡点。十六条措施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准入标准、优化支付方式,为找到这一平衡点提供了制度保障。
未来,中国创新药产业的发展,将更加依赖于政策环境的稳定性、预期的明确性和制度的连续性。落实十六条措施,将有助于推动中国创新药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从模仿跟随向原创引领转变,从国内市场向全球市场转变,最终实现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