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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周报(第133期)|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

2024-09-30 16:14:48 21综合 周頔,刘智

时政要闻

央行:调降政策利率20个基点,降准0.5个百分点

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称,为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支持经济稳定增长,从9月27日起,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由此前的1.70%调整为1.50%,较前次下降20个基点。

公告显示,公开市场14天期逆回购和临时正、逆回购的操作利率继续在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上加减点确定,加减点幅度保持不变。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6.6%。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强度,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精准性,为中国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金融监管总局:加大续贷支持力度,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

9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七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存在临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明确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均可以续期。三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四是优化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企业,贷款办理续期时,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五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续贷尽职免责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切实为信贷人员松绑减负。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发布实施《通知》是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的重要举措,将对企业畅通产供销循环、维持正常经营、扩大经营规模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续贷政策的落实落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市场监管总局:简化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申报,申报表所需信息从44项减为38项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近期修订发布了《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旨在进一步深化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改革,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思路,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文件、资料。

据介绍,新修订的申报表和公示表上线后,申报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从3份减为2份,原则上仅需提交保密版申报表和公示表,申报表中需要提交的信息从44项减少为38项,同时有关要求更规范明确,表格结构更完善合理、逻辑性更强,能够极大提高申报人填报的便利性和申报效率,有利于降低经营主体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整体提升投资并购便利化水平。

中央金融办、证监会: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

9月26日,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与中长期资金稳定回报的良性互动,主要举措包括:

一是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增持,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塑造健康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配套机制,推动与上市公司建立长期良性互动。

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加强基金公司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制定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建立ETF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持续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和占比。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转常规。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丰富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推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权益类私募资管业务占比,适配居民差异化财富管理需求。

三是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完善权益投资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保险机构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优化激励考核机制,畅通入市渠道,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据介绍,《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一段时间努力,推动中长期资金投资规模和比例明显提升,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更加合理,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全面强化,投资者回报稳步提升,中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中长期资金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投融资两端发展更为平衡、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发挥的新局面。下一步,在中央金融办统筹协调下,中国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强化工作合力,确保《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地方行动

辽宁:与吉林等九省区将实现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

日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与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八省(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提出2026年年底前,九省(自治区)应充分应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集成应用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基本实现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

据介绍,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机制,是九省(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打造升级版不动产政务服务体系的积极探索,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旨在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九省(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将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升级改造网办系统、加强数据安全防护,更好满足各类经营主体、人民群众市场交易和抵押融资需求。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有效期为两年,包含“异地帮办,属地办理”“异地代收,属地办理”两种合作方式。首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聚焦企业群众申请办理高频事项,包括转移、变更、抵押、预告、查询5种登记类型,增量房转移登记、个人存量房转移登记、房屋门牌地址变更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13个业务细类,后续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全部登记业务。

下一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增设“跨省通办”窗口,同步推动沈阳、大连等重点城市,与其他八省(自治区)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等深入开展合作,拓展业务范围。

江苏:落实“非禁即入”要求,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

9月26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首次在综合性政策文件中以“专门部分”对民营经济发展予以支持,从优化市场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等三个方面,加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据介绍,2023年江苏省实现GDP12.82万亿元,排名全国第二。其中江苏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近六成GDP、六成多税收、近七成全社会投资和企业研发投入、八成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九成以上的企业数量,是江苏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业创新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面向中小民营企业预留一定份额。制定江苏省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相关政策措施,健全清欠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省属企业应付账款应清尽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评价人才放权赋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开展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常态化开展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建立省级重点跟踪服务民营企业库。

同时,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江苏省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机制。落实“非禁即入”要求,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在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方面,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清理工作,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规范涉案资产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禁违规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畅通经营主体破产退出通道。

典型案例

广西: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行动,优质企业“清单化”管理

9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广西从政策赋能、服务提质、要素支撑、环境保障4个方面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截至目前,广西共获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1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60家,带动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490家。

据了解,广西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行动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长短组合政策,有力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在金融支持方面,广西强化财政金融联动,降低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成本,加大科技金融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推广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强金融普惠性。2024年1月至8月,“桂惠贷”投向专精特新企业76.46亿元、同比增长32.86%。

广西还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2021年,广西启动实施工业振兴三年行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和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定资金的奖励。截至今年8月,自治区财政拨付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资金达3.44亿元。

此外,广西实施优质企业“清单化”管理,完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三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构建优质中小企业“筛选建库—诊断指导—对标提升—精准服务—成长评价”工作闭环,推动服务力量和服务资源下沉,对清单内企业实施“一企一档”“一企一策”,落实好“一对一”跟踪服务;加强服务精准供给,健全完善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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