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被起诉,此前被实名举报涉嫌偷漏税
据天眼查,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宁波晓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某、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王某与刘晓庆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显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9月12日开庭审理。
据媒体此前报道,今年4月,刘晓庆被王某实名举报涉嫌偷漏税,王某称,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此案,将对刘晓庆及相关公司展开调查。
王某的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通过名下小微企业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5月15日晚,刘晓庆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有关“涉嫌偷税漏税”的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交集,并称自己与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将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核实。
另据央广网报道,5月15日晚23时许,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回应刘晓庆被举报偷漏税一事。通报显示,“近日,我局收到王某对刘某某及相关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举报,目前正在依法依规办理”。
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刘晓庆曾因公司偷税漏税1458万元被羁押422天,其妹夫靖军作为公司法人被判刑,刘晓庆本人最终未被起诉。当时,她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
21财经客户端综合自央广网、天眼查、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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