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科创债,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丨曾刚专栏
曾刚(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
吴语香(首创证券投资经理)
近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进一步强化股债联动服务科技创新的优势,大力发展科创债。就在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全面升级科创债政策框架,拓宽发行主体范围、优化债券品种结构、完善增信机制。在政策强力推动下,5月科创债发行规模达3483亿元,创下2022年以来单月最高纪录。
作为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领域的专项债券,科创债正逐步形成债券市场的“科技板”,实现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在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科创债市场的蓬勃发展不仅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也为构建新质生产力体系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强劲的资本支持。
信用债固收模式难匹配科创融资需求
科创债是指发行主体为科技创新领域相关企业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领域而发行的债券。普遍而言,科创企业主要分布于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如TMT、新能源、先进制造及生物医药等,伴随着剧烈的市场竞争、快速的技术迭代和多变的市场格局,其普遍需要进行大规模、持续性的资本投资和研发支出,因此这些行业自由现金流长期承压甚至为负,经营活动高度依赖外部融资,长期经营稳定性面临巨大挑战。
对于债券投资者而言,信用债“固定收益”的本质决定了有限的票息无法分享企业超额成长的红利,投资内含较高财务风险的中小科创企业债券往往面临风险收益不对称的问题,导致其投资意愿不足。此外,科创企业通常需要长期的耐心资本以应对较长的研发周期与市场开拓期,而信用债市场主流的1-5年刚性到期结构,难以匹配企业的长期融资需求,并造成一定的再融资压力。因此,科创企业长周期投入、高风险、高潜在回报的成长属性,与信用债的金融产品属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面对这一现实,相关部门始终致力于疏通堵点,探索多元化的债券融资支持模式。
在实践中,我国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不断加强。从2016年“双创债”的初步探索,到如今科创债市场的蓬勃发展,相关政策始终在为科技创新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对促进科技创新、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更充分彰显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持续重视,以及构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长效机制的决心。
科创债市场发展特点
目前,科创债市场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资金用途和发行主体更加精准化。交易所的科创债对募集资金用途有更严格的限定,明确要求主要用于科技创新领域,如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产业链升级等,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对于银行间的科创债而言,对于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创债要求50%以上用于投资科技型企业或聚焦于高新技术等领域的相关企业;对科技型企业发行的科创债要求其发行主体必须是获得了相关部门认定,因为发行人本身就是科技企业,其募集的资金可以用于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运营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认定确保了资金的精准滴灌。
此外,科创债的发行主体进一步多元化,由最早期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产业园区运营主体拓展至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等,再拓展至金融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投机构。发债范围由科技型企业拓展至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募资方,通过科技贷款和股权投资等多途径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并弥补传统信贷与科创需求的结构性错配,体现了政策对于多维度的科创类主体发债的支持。
二是多层次市场协同发力。随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进程不断推进,监管机构不断丰富科创债的发行品种和完善科创债的交易规则,形成了多层次的债券市场体系,共同支持科技创新融资。政策协同方面,央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进行顶层设计,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自律组织细化科创债配套机制安排以形成政策合力,并引导各类市场机构的积极实践,共同推动了科创债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交易品种方面,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都推出了科创债券产品,交易所市场包括双创债和科创债,银行间市场包括高成长债、科创票据、混合型科创票据,其在主体认定、募集资金用途等方面有一定区别,以更好地满足发行人的多样需求和投资者的不同偏好。2025年5月,随着金融监管部门协调推出了科技创新债券的全面政策框架,银行间推出具体的科技创新债券产品,将此前的科创票据统一升级为科创债。两个市场在科创债领域的协同发展,共同构建了多层次的科创债市场体系。
一二级市场协同互动方面,科创债的“绿色通道”机制有多项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加快了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和审核流程,完善的发行机制为一级市场的发行提供了便利,而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度则反过来促进了一级市场的发行,形成良性循环。近年来监管机构在提升科创债二级市场活跃度的积极尝试包括:引导市场机构将不同类型的科创债纳入债券借贷和质押式回购与纳入通用质押式回购质押库等。这些交易模式有效提升了科创债的流动性,有利于盘活存量科创债,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
因此,多层次市场协同加强对科创债的支持,正通过政策协同发力、丰富交易品种、优化发行机制,以及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等多个方面实现。
三是市场规模和影响力显著提升。科创债市场在发行规模、市场参与热情和影响力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其快速扩容和影响力增强的态势,清晰表明了中国债券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科创债发行规模呈现井喷趋势,从2022年至2024年,科创债发行规模分别为2778亿元、7783亿元和12178亿元。
从市场影响力来看,政策支持力度空前,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极大地促进了科创债市场的蓬勃发展。监管机构在多层次市场协同推动,明确了科创债的战略定位,提升了科创债在资本市场中的战略地位。截至2025年5月底,已有16家银行成功发行科创债,包括国股大行、城商行、农商行等,发行规模合计达1985亿元,有效引导了银行、券商等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已有109家股权投资机构、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机构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总体规模达1445亿元。由于科创项目回报周期长,与信用债市场以1-5年为主的发行期限存在错配,债券投资者通过投资产投平台、创投基金平台、证券公司等非银机构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有助于资金间接流向科创类实体。
从发行和投资端破解科创债发展挑战
从实践来看,我国科创债市场在政策持续推动和市场机制完善的共同作用下,实现了从初步探索到体系化发展的跨越。科创债作为创新型科技企业的重要融资工具,极大地丰富了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产品谱系,也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本支持。此外,科创债在产品设计、发行主体、资金用途的精准化、多层次市场协同、发行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等方面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了以政策为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多维度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但需要注意的是,科创债市场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仍存在风险定价、期限结构、投资者结构等方面的问题。科技创新企业普遍存在“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长周期”特点,与当前信用债“刚性兑付、短周期”的产品属性存在天然错配。这一方面加剧了债券投资者面临的流动性和信用风险,另一方面也影响了科创企业长期、稳定的资金获取能力。此外,部分投资者对于科技企业的项目评估和风险识别能力不足,高风险低容忍的问题依然突出。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健全,企业经营和创新项目进展的透明度仍需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要实现科创债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还需从多个维度持续发力:
首先,发行端应进一步创新产品结构和制度设计。应促进外部增信工具和信用保护机制的引入,提高市场对中小科创企业债券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承受能力;加快可转债、浮息债、收益分成等创新型条款的研发和落地,增强债券融资工具的灵活性和吸引力。推动龙头企业带头发债,辐射带动上下游中小科创企业的发展,为产业链整体注入资本活力。同时,大力推广科创ABS、REITs以及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资产融资产品,解决科创企业主体信用不足而资产有价值的融资障碍,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丰富的金融工具。
其次,投资端应通过专项税收激励等手段,提升投资者参与科创债的积极性和投资收益性。鼓励各类机构,如公募基金、券商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加大对科创企业及行业的研究投入,完善风控和定价体系,提供专项产品以吸引更多长期资本入市。相关监管部门应完善科创债的信息披露要求,明确披露企业研发进展、知识产权动态、技术团队变动等关键指标,让投资者能够动态掌握企业真实经营与创新状况,减少信息不对称,提升市场透明度与风险识别能力。
最后,监管部门和市场各方应加强协同,共同推动科创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需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和监管机制,构建从政策引导、品种创新、市场培育到风险防范的全方位支持体系,注重制度创新与风险可控并重,力争科创债能在服务实体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以金融创新助力建设科技强国,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从长期来看,科创债市场虽然仍面临一些挑战,但其在助力科技创新、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引导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不可替代。相信在政策持续推动、制度不断完善和市场参与度逐步提升下,科创债必将成为中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