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股民索赔案迎实质性进展 公司有调解意愿,维权时效倒计时开启

2024-01-26 22:25:50 投资快报 ,记者,余以墨


临近农历新年,投资者诉永安林业(000663)证券虚假陈述案近日迎来新进展,《投资快报》从维权律师处获悉,日前法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核定投资者损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该系列案件此前已多次开庭审理,目前被告有调解意愿。值得留意的是,该案件诉讼时效将在2024年8月到期,还没参加维权的投资者应及时起诉维权。

信披违规引发股民起诉

案件回溯至2021年8月23日,永安林业披露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查明,永安林业存在的违法事实为2016-2017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6 年度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延迟结转营业成本等行为导致永安林业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净利润等违法违规行为。基于此证监会对永安林业做出处罚。

随后受损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永安林业赔偿投资损失。根据公开消息,永安林业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经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开庭审理,目前法院已经委托第三方机构核损,后续就等待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或组织调解和解了。

目前投资者维权通道依旧畅通,符合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永安林业,并在2019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加索赔登记。

投资者索赔总额已超2000万

永安林业披露的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已有多名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先后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部分时任董高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各项经济损失,累计金额超过2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公司预计负债2786.3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本案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需要在诉讼时效到期前起诉维权。

人事变动频繁不影响股民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永安林业自2023年12月以来发布了3则高管辞职的公告。2023年12月初,公司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长康鹤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康鹤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1月初公告称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宇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及非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任何职务。1月23日发布公告称职工监事苏素珍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

维权律师提醒,上市公司高层人员变动,并不影响股民索赔。但核心管理层的频繁流失,往往会被市场敏感捕捉,传递一定负面信号,影响投资者信心,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起诉维权需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