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专访|广东省社科院刘佳宁:“H+A”双重上市机制,进一步打破跨境资本流动壁垒
南方财经记者曹媛深圳报道
6月10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简称《意见》)。
深圳毗邻港澳,是我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南方财经记者注意到,在金融方面,《意见》中有两点举措受到广泛关注:一是“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旨在推动金融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另一条举措是“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意见》出台后,深交所有望迎来“H+A”案例落地。
《意见》为何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允许“H+A”上市的政策背景是什么?市场还面临哪些堵点、痛点?金融相关举措的紧迫性、可操作性如何?
带着问题,南方财经记者专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所所长刘佳宁,“深圳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中的金融相关举措呈现出三个特点:深化科技与金融全链条协同、突出跨境金融‘深港融合’特色、深化了前沿领域风险可控式开放。”她说道。
建立“双重上市”机制,进一步打破跨境资本流动壁垒
南方财经:《意见》提到“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条举措的提出背景是什么,为什么提出?
刘佳宁:此次政策允许在港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归深交所,是深化粤港澳金融协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其背景主要基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国家战略驱动粤港澳深度融合。自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强化深交所资本市场核心地位以来,深港通过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资本要素初步流通。此次政策允许大湾区港股企业回归深交所,进一步打通“双重上市”路径,推动金融要素跨境流动,构建“香港募资+内地产业化”的跨境资本循环生态。
另一方面是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使命性要求。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此次通过打造“双主场上市”模式,能够吸引以香港为枢纽的国际资本投资内地科技企业,拓宽科技企业股权融资渠道。同时完善深交所制度供给,增强其全球竞争力,助力深圳成为科技企业上市首选地,实现开放水平与要素配置效率的双向提升。
南方财经:目前,在港交所上市的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面临哪些堵点、难点?
刘佳宁:一是跨境制度差异推高合规成本。港股(国际会计准则)与A股(中国会计准则)的财报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要求(如ESG)存在差异,企业需承担双重合规成本。同时,深港两地监管机构尚未建立高效的联合审查机制,审批周期可能会延长。
二是跨境资金流动受限。港股募资以港元或美元为主,回流境内需符合外债额度、结汇用途等管理要求,资金使用效率与跨境配置灵活性受到影响,从而使得企业积极性降低。
三是市场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因素。大型红筹企业回归可能对A股存量资金形成虹吸效应,需配套引入长期资金。同时,港股以机构投资者主导,偏好低估值高分红,而A股散户占比高,科技股估值溢价显著。企业需平衡两地投资者预期冲突。
深圳积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南方财经:《意见》为何提出“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
刘佳宁: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深圳积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已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其科技创新能力、产业集聚效应和金融生态优势为专项试点提供了坚实基础。
国家选择深圳试点,既是对其既有改革实践的充分肯定,也是希望通过深化改革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能不足等共性问题。随着试点推进,深圳有望在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跨境金融合作机制优化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推动我国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同时,深圳还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粤港澳三地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金融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大湾区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发展水平,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支撑。
进一步破解改革深水区矛盾
南方财经:《意见》第三部分聚焦“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金融相关举措呈现出哪些特点?
刘佳宁:一是深化科技与金融全链条协同。方案将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试点列为首要任务,聚焦“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股债联动等工具升级,构建科技成果转化闭环,打通了“实验室—生产线—资本市场”孵化通道。这标志着金融支持从“单一信贷”向“股债联动+知识产权资本化”的系统性方案升级。
二是突出跨境金融“深港融合”特色。如允许在港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归深交所上市,建立“双重上市”机制,进一步打破了跨境资本流动壁垒,也进一步回应了2014年政策“联通港澳市场”诉求,推动在大湾区形成“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深圳产业金融中心”的双核格局。
三是深化了前沿领域风险可控式开放。如在数据跨境流动、绿色金融标准、低空经济金融配套等领域开展压力测试,为全国建立“安全可信”的数据要素市场探路,为形成“标准-融资-交易”绿色金融链贡献区域智慧。
南方财经:从“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再到允许“H+A”上市等,为什么这几项金融举措被列入《意见》?这些举措的紧迫性和可操作性如何?
刘佳宁:这几项金融举措被列入新的综改方案,其核心在于国家使命驱动和破解深圳发展痛点。首先是国家战略驱动。深圳承担“先行示范区”责任,具体就落实在破解科技“卡脖子”问题、金融开放压力测试问题以及作为绿色转型示范三大领域,需要通过科技金融一体化试点,弥补科研转化率不足短板,需要为资本项开放提供“安全试验场”,需要响应“双碳”目标,2025年前探索建立大湾区统一碳市场等。
其次,深圳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适配。《意见》举措高度契合本地优势资源。无论是从产业基础看,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下科技金融需求旺盛,还是从跨境地缘看,毗邻中国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深港交易所互联机制成熟;还是从数字生态看,拥有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等机构,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覆盖120万家商户。深圳有能力也有条件以金融的综合改革试点,为国家试制度、为湾区拓空间、为实体解痛点。
这些举措的紧迫性,体现在进一步破解了改革深水区矛盾,如跨境资金结算的渠道创新问题、产业升级窗口期资金需求多样化、精准化、接力化的问题等。
可操作性体现在依托成熟试点基础,机制复用性强,如创业板注册制、QFLP试点等18项深圳经验已全国推广,新举措如“双重上市”可沿用现有监管框架。同时,风险防控有保障。绿色金融条例、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法规已实施,为转型金融提供制度兜底;深港监管沙盒协同机制可防控跨境套利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