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业绩快报修正引关注,思美传媒涉嫌误导股民被处罚 *ST华微涉资金占用虚假陈述,*ST恒立业绩信批违规被处罚
记者秦楚远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田野股份(832023)、思美传媒(002712)、*ST华微(600360)、*ST恒立(000622)的索赔,正处线索征集当中,相应受损股民可予以关注。
业绩变脸超预期,田野股份内控审计遭否定
2025年4月29日,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野股份”)发布公告称,田野股份于2025年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现对相关内容修正,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告显示,公司将归母净利润从2858.51万元修正为965.47万元,减幅为66.22%。同日,田野股份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抖音官方火速辟谣,思美传媒误导投资者被罚
2024年1月20日,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公告称于1月1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回溯显示,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针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是否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思美传媒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该消息推动公司股价当日下午开盘后迅速拉升至涨停并封板。
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补充回应称“代运营抖音超市”仅指代运营抖音官方超市的“一个直播间”。而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11月27日、28日连续辟谣,明确否认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经核查,思美传媒首次回复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表示,初步判断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并于2023年11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ST华微虚假陈述
2025年2月12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微”)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5〕1号)。
上海鹏盛与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均为*ST华微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5年至2023年,在控股股东上海鹏盛主导下,*ST华微长期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频繁资金往来。经监管核查,此类交易无实际商业背景,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被用于偿还债务、股权收购、对*ST华微增资配股、解除股权质押及维持关联方日常运转等。截至2024年10月15日,尚未归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达14.91亿元。但*ST华微在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始终未披露这一重大事项,严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2019年12月19日至2023年11月11日,*ST华微在多份临时公告中,不仅否认控股股东上海鹏盛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存在关联关系,还刻意隐瞒与上述主体的资金往来,坚称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经监管调查,这些公告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存在严重虚假陈述。
此外,2019年4月1日,*ST华微发布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重大信息遗漏导致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与潜在风险。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的张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16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恒立信披违规,业绩预告与年报“打架”被处罚
2024年8月16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恒立”)发布公告称,*ST恒立及公司相关管理人员马伟进、吕友帮、张华于2024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3号:《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为15000万元至18000万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147.20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7954.06万元。
*ST恒立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预计营业收入与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差异较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一款的规定。马伟进作为公司董事长,吕友帮作为公司总经理,张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马伟进、吕友帮、张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表示,初步判断1、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25年6月2日之前买入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