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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透明公正的大学招生程序事关社会公正

2019-05-14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波

近日,据媒体报道,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两次公示出现大面积修改,200多名考生成绩出现0.5分至43分不等的加减变化,导致一些已进入“待录取”状态的考生被通知“成绩错了”,希望落空。这件事引发了一些考生及家长的强烈不满。而且,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问题:2016年湖北经济学院就因在考研录取公示中的不规范行为遭受媒体质疑。

校方解释是,在成绩录入时,面试考生的抽签号还原为考生姓名时出现错误,使面试成绩与考生姓名没有准确对位,导致据此计算的考生复试成绩和总成绩随之发生错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就是一个技术性错误,勉强可以解释为事件发生的原因。但在这个关系考生一生命运的关键问题上如此大意,对于学校的公信力必然产生不利影响,学校相关管理者也有玩忽职守之嫌。针对一些考生提出的到底是疏忽还是修改分数质疑,有关部门还有必要进一步调查。

受目前的普遍教育水平、就业形势等因素影响,学位尤其是硕士学位是衡量人力资本及其潜力的重要指标,对于学生未来的人生和收入有很大的影响。但在教育关系中学生又与大学处于力量非常不平衡的关系之中,双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可以说大部分学生面对的招生部门是一个“黑箱”,通常只能从其中获得信息而无法影响其中的运作。在这起事件中,考生提出的疑问推动了学校进行复核,但我们应当问的是,假如考生及其家长没有发现相关问题的存在,目前的机制能不能确保不出纰漏,合理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而这就对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像这样的因过失或故意而造成的招生差错,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相关规则设计,通过给错误规定一定的惩罚来制造威慑作用,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学校内部的管理机制应当被设计得易于发现此类问题的存在。

尽管成绩信息错误可能的确是由于技术原因导致,但这在客观上也可能导致一些考生产生错误期待,从而耽搁了他们获得其他选择的机会,而这意味着实际的损失。在这方面,各个考生的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所付出的成本也大小不一。无论学校要负多大的行政责任和处分,基于自身受到的损失,考生及其家庭都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补救,例如向学校提起索赔诉讼,索赔的金额应当是这一错误给他们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样的法律途径也能形成一定的压力,对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完善相关机制起到促进作用。这也有利于鼓励考生提高自身权利意识和增强维权能力。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大学教育供给的增多、质量的改善,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大学和考生之间的关系会日益趋向平衡,不仅大学选择考生,在管理规范程度、考生权益保护力度等方面,考生对于大学也可以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反过来可以促使大学提高教育服务质量,培养更能适应用人单位要求的综合能力高的人才。只有改变学校与考生之间的力量平衡,让受教育者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大学的品质才会提升,大学与学生之间才能实现双赢。

近年来包括发达国家在内,大学招生公正问题都更加受到社会关注,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流动性不足问题日益凸显。如果招生程序存在纰漏、考生权益得不到妥善保护,拥有更多资源和能力的家庭就更有机会通过确保子女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使已有的社会阶层结构继续传承下去,这对于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社会的和谐程度极其不利。因此,透明公正的招生程序绝不是一个纯粹的教育问题,而是关系到总体社会公正的大问题。只有确保考生的平等地位,确保其享有自由选择权、知情权、参与权、获得救济权等一系列权利,我们才能确保教育资源分配公正,让最有天赋、最具创新能力、最能发挥效率潜力的人才得到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教育,促进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