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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丨创业板走向注册制,正当其时!

2020-04-29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启动,随后,证监会和深交所就创业板改革的规章制度向市场征求意见。

这项方案总体借鉴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核心制度安排,在过去几个月里,实行注册制的科创板平稳运行,为将注册制逐步推向证券市场提供了经验和可能。

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中国证券市场建立至今,一直处于制度完善过程。在此期间,市场法治建设存在一些不足,也出现了一些造假、炒作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对经济秩序有一些扰乱,影响了改革的推进与证券市场的完善,更影响了证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未能很好地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

注册制的本质是依法治市。改革方案大幅提高了对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了“责令回购”、“先行赔付”以及“明示退出、默示加入”民事诉讼制度等投资者保护措施,为深化注册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其中,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保荐机构的问责力度,这是全方位加强投资者保护。贯彻依法治市原则,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增加制度包容性,从而实现注册制的有效落地。

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有利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防范金融风险。随着中国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直接融资占比不升反降。数据显示,2018年末,包括股票和债券在内的证券资产与GDP之比为135.5%,较2007年末下降31.4个百分点。其中,2018年末,股票市值与GDP之比为44.6%,较2007年末降低了75.5个百分点。债券与GDP之比为90.9%,较2007年末提高44.1个百分点。可见,拖累直接融资规模下降的主要是股票市场。

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8年间,企业部门股票融资增长放缓,2018年末股票市值占比较2007年末下降了28个百分点。直接融资规模比重偏低的后果是宏观杠杆率上升较快。在债权类融资快速增长、股权融资增长较为缓慢、股票与GDP之比下降的背景下,全社会债务水平上升加快。宏观杠杆率(总债务/GDP)从2008年末的145.4%上升至2018年末的248.7%,累计上升超过100个百分点。

为了稳定宏观杠杆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扩大股权融资规模是重要的途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推进证券发行的注册制,而不是继续搞IPO排队。

当前形势下,创业板试点推行注册制有利于推进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为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参与新一轮产业变革与科技革命竞赛提供融资服务。中国经济正处于产业升级的过程中,新基建的大规模建设将为更多的数字经济应用提供可能,一批新兴产业和企业将会涌现。

传统上,这些创新型企业会有大量风险资本和产业基金投资,但缺乏资金退出的途径,大部分选择去美国上市。证券发行注册制的落地,会大大激励社会资本投入到科技创新企业,尤其是此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为了适应新经济组织形式,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解决创业公司创始人或具有重要贡献的人员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股权稀释、控制力下降等问题。

应当说,在新一轮科技创新潮即将来临之际,中国推进创业板继科创板之后实施注册制,将会为推动中国经济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做出贡献,形成类似美国“硅谷+纳斯达克”的产业发展模式。

注册制承担了许多战略性责任,但发挥其应有价值,需要更好地落实,坚持法治化与市场化原则,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严格依法治市,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中介功能,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