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6 07: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筷玩思维
监管风起
事实上,无论是该案件是否具有特殊性,作为2017年监管大年里第一件董事长可能被涉及刑事处罚的内幕交易案件,松芝股份的相关情况仍然令相关各方警醒,而从此案中反映出来的监管层强硬态度也尤为值得关注。
董新义亦认为,该案有“杀鸡儆猴”的可能性,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者形成震慑。
“传达了监管层明确信号,一旦有违法违规就会受到严格的惩罚。”吴立骏说。
实际上,近期各大监管部门也频频吹风强监管。
深交所6月14日、15日就连发两篇文章关注内幕交易,并指出内幕交易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就在不久前,最高法也已明确表态,将抓紧起草针对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犯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6月1日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就指出,将依法审理金融证券领域的新型犯罪案件,准确把握非法集资案件的政策标准和法律标准,抓紧起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以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犯罪的司法解释,积极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司法解释是过渡阶段的临时措施,一方面表明监管态度,在法律明确之前,会通过司法解释加强监管,不留监管空白区,另外也为以后的法律层面改革铺路。”前述券商合规负责人认为。
董新义也表示,包括“鲜言案”、“徐翔案”等案件的从严处罚实际上也是为下一步改革铺路,通过这些案件警告违法违规者,有利于在修改《证券法》之前形成一定的社会氛围。
长期监管待跟进
重拳频出之后,市场人士开始期待监管层建立更有效的长期政策。
“‘运动式’的监管只能解一时之疾。”董新义坦承,目前的监管政策仍然带着几分“运动式”的意味。
吴立骏在谈及内幕交易处罚时则表示,《刑法》等法律关于内幕交易的相关法律一直都在,关键在“适用”严格程度,吴立骏希望对于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直采取比较严的“适用”水平,并且长期保持。
前述券商合规负责人则认为,要做好证券市场监管,最重要的就是《证券法》修改,“证券法是证券行业发展的基石。”
4月24日,证券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读”(即第二次审议法律草案),此时距离证券法上次修订已经超过10年时间。
“证券法里的一些条款已经非常落后。”董新义说,已有的条款在违法违规惩罚力度、投资者保护细节等多方面已经无法跟上时代变化,新修订亟需做出改变。他还建议监管层可以在加强处罚力度的同时,引入“资格管理”、“信用记录”等方式,加强惩戒效果。
前述券商合规负责人也表示,证券法要根据时代背景做出修改,“近期监管层关于减持等新规就已经做出了很好的摸索,这些在后续修改中可能都要借鉴。”
“我们作为市场参与主体,非常希望有与时俱进的法律跟进,监管不是问题,对于合理高效的监管,我们其实是期待的。”前述券商合规人士表示。
(编辑:郑世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