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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收获开春“大礼包”:百余项省级行政职权下放,解决基层创新权限不足问题

2021-02-23 19:08:11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振

日前,广东省政府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下称《决定》),将117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由广州、深圳实施,自今年3月15日施行。

据了解,该批事项涵盖交通工程审批、建筑行业管理、环境污染治理等多个领域,旨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此前曾先后5次将省级行政职权下放,其中单独向广州、深圳调整的包括124项。而此次向广州、深圳调整的省级行政职权高达117项,涉及面广、力度空前,更涉及土地审批自主权、城际铁路规划设计审批等“含金量”十足的重磅政策。

在受访专家看来,《决定》赋予广州、深圳省级行政管理权限,是对中央简政放权的具体落实,更是广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强市放权”、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的逻辑延伸,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地级市的发展动力与改革创新活力。

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在此次调整的职权事项中,委托深圳相关部门实施的多达103项(其余14项,深圳市已有相关权限或不涉及深圳),被市场解读为赋予深圳更大的改革自主权。

例如,本次《决定》提出,将“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市政府批准。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军民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这项权力下放前,深圳市区用地以及所有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均需逐级报广东省政府审批同意后给国家备案,方可进行土地供应方案审批程序。“有了这项权限,以后建设项目农转用审批手续就更加简便了。”

《决定》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类似规定使得后续深圳在获取增量属性的建设用地方面有更大权限。

在周军民看来,最大的意义还在于深圳总体的土地供应会有一个增长,这是这项权限下放带来的重要的作用。

2020年,深圳市政协曾历时7个月有余形成了几份重点调研报告,其中一份便涉及土地资源问题。该份调研报告显示,深圳市土地资源紧缺,不到北京的八分之一,不到上海、广州的三分之一。目前深圳全市土地开发强度接近50%,位列全国第一,未来发展空间问题比较严峻。

一位不具名的受访者认为,随着城市化推进,深圳面临着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硬约束,“大马拉小车”的困境也日趋明显,这既是中央简政放权、提升审批效率的执政思路的具体体现,也是缓解深圳发展困局的根本原因。

实际上,此前中央早有信号释放。2020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也提出,支持深圳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通过此类用地市场的改革,有助于加快土地的盘活,丰富土地的供应,也使得各类纠纷减少。存量用地改革和增量用地改革一起,能够真正丰富深圳的土地供应,有助于先行示范区的真正改革。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在相关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评价,赋予深圳市更大的土地审批自主权,目的是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解决建设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等审批效率问题,提高空间资源的配置效率。

解决创新权限不足问题

在受访专家看来,除了涉及土地审批自主权之外,《决定》还旨在通过权限下放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其根本在于解决两地创新面临的权限不足等问题。

长期以来,基层地方政府存在权限不足、权力和管理结构分散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创新活力。新一轮的深化“放管服”改革,意在为基层地方政府赋权、增强执行能力。

例如,《决定》提出要将省级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制定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权等委托广州市、深圳市两地政府实施,拓展了地方标准制定权限。

业内人士分析称,此前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制定权在省级层面,广州、深圳等只拥有环境行政执法权。尤其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各地针对环境监督保护与执法的权限亟须加强,上述权限下放也符合当前的发展逻辑。

《决定》还提出,项目全线位于广州、深圳市域的省级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立项审批,市域范围内城际铁路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审批、工程验收,符合条件的燃气火电项目、燃煤火电项目的核准等原来由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实施的项目,委托由广州、深圳市相关部门负责。

此举一方面缩减了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的审批环节,优化简化了办事流程,一方面也增强了地方的执行能力,从根本上有利于加快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比如,过去地方的高速公路的相关审批事项需要先报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初审,再报省一级交通运输厅审批。委托下放后,这些审批事项将由广州和深圳的交通运输部门直接审批,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流程,减轻了申请人负担,这将大幅提高广深高速公路的行政审批效率,有力促进高速公路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预计,事项承接后,省管公路、水运工程审批等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比均达到75%以上。这将极大地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提前实施,加快补齐城际铁路供给短板,织密珠三角区域轨道交通网络,加速实现大湾区一小时交通圈。

广州“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在城市内部构建广州火车站、广州东站、广州白云站“三站一体”中心组合枢纽,推动高铁进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中新广州知识城连接南沙科学城的快速通道。

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教授林江看来,广州与深圳近年来都在优化营商环境上颇为重视,提出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补齐交通供给短板,这些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此举将更好发挥广州市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引擎作用,以及深圳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